台新党主席:马英九应与中共签和平协议

2013年08月12日08:33  环球时报
新党主席郁慕明认为,现在是国、共两党签署“和平协议”的好时机。 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新党主席郁慕明认为,现在是国、共两党签署“和平协议”的好时机。 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李登辉、陈水扁、马英九对和平协议看法。 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李登辉、陈水扁、马英九对和平协议看法。 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环球网综合报道记者李柏涛】洪仲丘案引发25万白衫军上街,国、民两党火速修法,让承平时期军人审判回归一般司法。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新党主席郁慕明表示,既然承认两岸是“承平时期”,这个时机点刚好可签订和平协议,最好的方式就是马英九以国民党主席身份,与大陆签定,内容就是维持“一个中国原则”。

  郁慕明表示,国、民两党为了洪仲丘案,在台“立法院”火速修“军事审判法”,承平时期将军人审判移出军审,改由一般司法审理,等于是承认两岸和平没有战争,因此现在正好是签订两岸和平协议的最好时机点,民进党就不用惶恐“导弹对着我们”的问题。

  至于由谁来签订两岸和平协议?郁慕明说,海基会不敢代表签订,就由国民党和共产党来签,在历史上本来就是这两党在打架,国民党吃败仗后退到台湾,现在等于是签“停战协议”。台湾人民得到安全保障有什么不好?以后也不用花大钱军备,若民进党觉得不错,也可以去和共产党签订。

  郁慕明建议,马英九应以国民党主席身份,与共产党签订和平协议。一来促成“习马会”;二来推动两岸和平,“这不就是历史定位吗?”而和平协议内容也别扯“九二共识”之类的,就是维持“一个中国”政策。

  何时是两岸签署和平协议的时机点?郁慕明说,“当然是愈快愈好”,最好是在2016年马英九卸任前完成,对于两岸和平不能都做“旁观者”,做了才会引发广泛讨论,而且两党签了等于是,“中国大陆承认你的存在”,在“一中”前提下迈向统一,也代表内战告一段落,两岸在和平氛围下,“创造彼此都能接受的中国”。

  郁慕明表示,1996年李登辉说过,“两岸最先要做的是签和平协议”,2004年陈水扁也提出“两岸和平稳定互动架构”。

  历任领导人都主张两岸和平,现在绿营的民进党前主席谢长廷、高雄市长陈菊,也都陆续去大陆,要大陆听听“台湾人”的意见,主张和新党10年前说的差不多,唯独不同的是谢、陈代表“台独思维的台湾人”。

(原标题:郁慕明:马英九应以党主席身份与中共签和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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