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公司称法官嫖娼组织者并未报销费用

2013年08月12日11:55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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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记者吴敏)上市公司上海建工今日回应本报称,该公司没有发现郭祥华参与该活动后在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报销了相关费用,公司财务记录没有任何与此相关的发票凭证。

  上周上海有关部门通报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几名公职人员和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郭祥华等人在夜总会娱乐并参与色情活动的案件,郭祥华是这一活动的组织者。

  由于上海建工2012年年报披露的招待费高达1.78亿元,天价招待费和此次披露的法官嫖娼案被外界联系在一起。

  上海建工称,上海市公安局已对郭祥华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中共上海市纪委已对郭祥华作出了开除党籍的处分,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已对郭祥华作出了撤职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原标题:上海建工称法官嫖娼案组织者没有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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