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书舟 实习生 王芝钧 昨日9时22分,名为“IT互联网临时工”的网友在微博上称,“丽江又玩新花样,游客上玉龙雪山禁止自带羽绒服”。微博中还贴出了一张落款为丽江甲子村村委会的《通知》,称从8月10日起,上玉龙雪山只能在景区内租羽绒服,若在丽江城区租羽绒服将会罚款。对此,当地官方回应,这是一份有人偷盖公章的无效、非法通知,已进行处理,丽江警方也已介入调查。
通知落款村委会
这则《通知》写道:“各位导游朋友们:现将羽绒服出租事项通知如下:为维护玉龙雪山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稳定社区工作,经甲子村‘两委’协调委员会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起所有租羽绒服的团队或个人,只在玉龙雪山旅游景区指定租羽绒服,决不能在丽江城区租羽绒服上雪山。”
《通知》最后强调:“8月10日后,有从丽江城区租羽绒服上雪山的一律作没收处理,每件从丽江城区租上雪山的羽绒服经查实并处罚款100元—200元,如不自觉遵守者其后果一律自负。”
《通知》落款甲子村民委员会,盖有村委会公章,通知时间2013年8月1日。
南都记者检索发现,早在8月5日,云南彩龙社区就有网友发布这一通知。该网友感慨,“全国都在铁板烧的时候来讨论羽绒服,的确有点逆天。不过,准备去丽江爬一下玉龙雪山的我,还是被这个通知吓尿了!酷热8月,如果我因为穿自己的羽绒服去丽江,被没收后冻死在山顶上,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根据村规民约制定”
昨日,甲子村村委会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上述《通知》是假的,村委会下设调委会,可能个别群众趁值班人员出去时偷盖了章。他还说,村里的书记、主任因此事都受到了严重警告处分。
甲子村民委员会副书记杨金发解释说,上述《通知》自8月1日起贴在玉龙雪山景区某旅游服务公司内,“我们没有到处贴,只贴了一张在公司导游拿回扣的地方,这张通知是为了给导游看的。”他说,《通知》是根据村规民约制定的,但只贴出两三天就被玉龙雪山管委会叫停、撤销。
杨金发称,甲子村每年可从景区旅游公司获得1400多万元的反哺金,羽绒服租金是反哺金的重要部分,但导游把游客带去其他租赁店后严重影响了景区两家旅游服务公司的生意。村民担心公司效益不好,反哺金得不到保障,所以想贴个通知给导游看,维护公司利益。新浪微博丽江频道在昨日表示,玉龙县委宣传部称已证实《通知》属非法,丽江警方已介入,就《通知》的公章来源、发布时间等问题展开调查。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云南玉龙:“上雪山禁止自带羽绒服”通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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