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遭性侵女童家长回应副市长解释:没感到歉意

2013年08月15日04:50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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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瑞昌副市长蒋贤智回应“个人不当言论”,受害者家长称——

  “没有感觉到关怀和歉意”

  本报记者 骆沙 实习生 周小杰

  日前,媒体报道了江西省瑞昌市上源小学教师性侵6名女童一事。然而,就在受害儿童的家长为孩子的权益奔走时,该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长蒋贤智表示:“如果是我的孩子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我就不声不响带她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治病,不会向政府要一分钱。”

  8月12日,蒋贤智通过媒体回应了此事。她表示:确实说过类似的话,但有前因后果和特定情境。她承认个人言论“不严谨”,称“绝不会袖手旁观、推卸责任,将依法依规推进问题解决”。“之所以有类似表述,是希望保护孩子隐私,不想让孩子们受到二次伤害。我说话也许不严谨,但作为母亲,我觉得最重要的是保护孩子隐私,治疗她们的身心创伤。”

  据她描述,8月2日,受害学生的家属带着受害的孩子,来到瑞昌市政府,要求政府赔偿精神抚慰金。随后,她召集法律顾问、法院副院长、医院专家等多个部门相关人员和镇、村干部,与家属代表进行协调沟通,听取家属意见,并就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的法律法规问题向受害学生家属做了解释说明。

  然而,蒋贤智的解释并未得到受侵害学生家长的认可。8月12日,受害儿童文文(化名)的父亲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当时我们在市政府的信访室,她对我们说,如果是她,就把孩子带到别处治疗,做更好的治疗,不会拿政府一分一毛钱。”

  “目前孩子很痛苦,上手术台非常害怕。为了治疗环境更好,现在已经转去九江市的九江学院附属医院东院治疗了。她只有9岁,什么也不懂,不知道自己要面对什么。”他说。

  对于蒋贤智提到的经济补偿问题,文文父亲表示:“现在就算做任何事,又能弥补孩子什么呢?我们能做的也就是争取经济补偿了。其中3个孩子来九江治疗已经第八天了,只有昨天一个老师来看过孩子一次,副市长本人从来没出现过。在瑞昌治疗时,她只到过医院一次,但没进过孩子病房。到现在为止,我们没有听到她道歉或承认过政府部门有失职。”

  对于蒋贤智的解释,文文父亲认为“并没有感觉到关怀和歉意”。“政府方面提出的赔偿和解决方案变化了很多次。她说话并不客气,让我们带孩子去别处治疗,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也想去别处甚至国外做更好的治疗,但是没有这个经济实力。”他说。

  他表示,自己和妻子常年在温州打工,得知孩子受到伤害后,便立即放下工作赶了回来。“我家孩子一直是太奶奶带的,因为我们夫妻俩得出去挣钱养家。这段时间以来已经回来很多次了,工作没怎么干。有的家长已经把工作辞了。”

  据媒体报道,事发后瑞昌市教育局将6名女童安排在瑞昌人民医院就诊,医疗费用由教育部门和医院结算。但目前已造成的伤害如何量化为赔偿金额,家长仍未和当地政府达成一致。

  “现在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在和医院对接,也承诺负责治疗,但以后的治疗过程还很漫长,口头的保障不能给受害家属足够的信任。”8月12日,据最初报道瑞昌市副市长此番言论的媒体人王若翰介绍,“客观讲虽然伤害很难用金钱衡量,但目前对于受害者和家属最大的安慰,除了将罪犯绳之以法,就是经济补偿。这些家长停下手上的工作,甚至辞职回来处理这件事,他们耗不起。”

  “如果蒋贤智不是副市长身份,这些言论是你的个人选择,我最多认为你比较懦弱。但是作为副市长和当地教育工作的主管者,作出这样的判断肯定欠妥。”她认为。

  此外,针对瑞昌方面的另一处解释,她也提出了异议。

  在蒋贤智事后的回应中,有这样一段内容:按照法律的规定,学生家长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向侵权人陶表功提出索赔。但瑞昌市从人道主义出发,在法院判决以前,要求学校垫付每个受害家庭3万元的精神抚慰金,以及伙食费、车船费、误工费等。

  “人道援助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他人的施舍救济。现在的问题是当地政府存在严重失职,做错了事情需要赔偿并被惩罚。”王若翰表示,“所谓人道援助的说法,其实主观上是认为自身没有责任。这个出发点是错的。作为主管教育的负责人,你应当因为失职向受害者致歉。”

  此前有报道指出,事发地上源小学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由于该学校地处瑞昌市范正镇的农村,偏僻的地理位置使得校内多位老师长期挂公职“吃空饷”:一边在外挣钱,一边从教师工资中扣除800元找个代课老师代职。涉及性侵事件的教师陶表功,便是这样一名“代职”教师。此外,陶表功还曾被开除过公职。记者注意到,针对上述事实,瑞昌方面的回应声明中并未涉及。

  对于蒋贤智的言论,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所副教授李利认为,身为政府官员,这位副市长的表现令人深感冷漠。“这种说法有息事宁人的意味,这种冷漠和懦弱,不仅伤害了已经被侵害的孩子及其家长,对其他孩子也是潜在的威胁。”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除了态度冷漠,这也说明身为官员,她缺乏起码的政治、法律、道德意识。“即便是她后来解释称‘自己的言语也许不严谨’,仍然是一种辩解。做错了就是做错了,为什么不能面对自己的失职和错误?官员不能运用权谋或话语权为自己开脱,而应正视并解决问题。”

  该报道主笔胡展奋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位副市长认为“受害者为争取权益的告发行为会增强自身的耻辱感”,这是一种价值观的错乱。“她的认知水平令人担忧。作为一个城市的管理者,缺乏起码的正义感和维权意识,我们如何能期盼她在执政中具有更大的智慧和勇气?我认为她不该作任何解释了。既然承认了言论属实,就该向受害者道歉,承认自己失言失职。但其后续声明中,我并没有看到‘对不起’、‘抱歉’等字眼。”

  “这几年官员‘雷语’频出,表面问题是其表达、修养欠佳,对法规、常识掌握不当。从本质上看,则是官本位文化在作祟。面对争议,官员可以有解释、申诉的权利,但态度应该更加诚恳和谦卑。很多干部对公众缺乏起码的敬畏和尊重。”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党委副书记赵朝峰认为。

(原标题:“没有感觉到关怀和歉意”)

(编辑:SN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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