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受贿案今日一审开庭
正义网丽水8月15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毛伟利) 浙江省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涉嫌受贿案今天在浙江丽水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在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580余万元。
朱福林,男,1959年11月出生,去年10月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经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11月被依法逮捕。今年2月,侦查终结后交丽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2000至2012年,朱福林先后利用担任金华市国土管理规划局局长、兰溪市委书记、金华市副市长等职务之便,在土地开发、人事安排、企业环评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现时,他利用房产交易、“炒房”、投资收益等名义收受徐某某等十四人所送人民币1490余万元、欧元3000元、汽车一辆、金条三根。
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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