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穆将
复仇
“端午端午,一下子端出五个!”说起自己跟踪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一年以来的结果,陈金奉(化名)掩饰不住自己的兴奋。上海法官集体招嫖发生在今年6月9日,之后是三天端午假期。他说:“我只是针对赵明华一个人,发现这么多法官在嫖娼是巧合,我没有预想到。”
爆料人并非一些媒体所说的倪培国,而是今年55岁的陈金奉。如今,他被网民称为“反腐福尔摩斯”。陈金奉头发乌黑,皮鞋锃亮,跷腿坐在皮椅里,一副大老板的派头。办公室位于上海市闸北区延长中路775号的如家快捷酒店,由他所开。这家快捷酒店正是这个故事的源头。
2008年,陈金奉与上海恒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顾国相签订酒店装修合同。其后,双方就工程款发生纠纷。2010年,顾国相就装修工程款纠纷一事,向闸北区法院起诉陈金奉和他的生意伙伴、上海雨捷实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倪培国。陈金奉一方败诉。2011年6月13日,陈金奉向上海市二中院提出上诉,再次败诉。2012年,陈金奉提起申诉,上海高院维持原判。
陈金奉经调查发现,47岁的赵明华、40岁的顾国相以及顾国相的律师、36岁的赵海江三人竟是亲戚。我们走访浙江省上虞市崧厦镇的三华村与西华村,得知赵明华的父亲叫赵永瑞,赵海江的父亲叫赵信尧,赵永瑞与赵信尧是堂兄弟。赵信尧有一女一子,女儿赵依华的丈夫是顾国相。因此,赵海江称顾国相为姐夫,称赵明华为堂兄。
陈金奉十分窝火,认为自己被“下套”了。有关跟踪赵明华的动机,他这样说:“我这么聪明的人,给你玩弄,我愿意啊?那就等着我也玩你一手,还要玩得惊天动地。”
“惊天动地”出现在今年8月2日。陈金奉用名为“公平正义比阳光还温暖”的新浪微博发布时长8分钟多的视频,曝光数名上海高院法官于6月9日晚,在南汇地区衡山度假村集体招嫖。字幕中不乏细节:“夜总会最大最豪华的‘钻石一号’包房”、“官员与夜总会小姐手挽手下楼梯”、“黑衣女子从房间出来,将钱塞入胸罩内”等。这一爆料迅速成为舆论热点,该微博在转发次数过万后被删。
经上海市纪委、高院党组、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查明,集体招嫖的组织者为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郭祥华,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受邀后,又邀请上海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一同前往。事后,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而王国军因不胜酒力,未参与嫖娼,被撤职,留党察看两年。
在结仇的那场官司中,陈金奉认为,“玩弄”自己的对手是47岁的赵明华、上海恒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顾国相以及上海市江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海江,这三人是亲戚。我们走访浙江省上虞市崧厦镇的三华村与西华村,得知赵明华的父亲叫赵永瑞,赵海江的父亲叫赵信尧,赵永瑞与赵信尧是堂兄弟。赵信尧有一女一子,女儿赵依华的丈夫是顾国相。因此,赵海江称顾国相为姐夫,称赵明华为堂兄。多位村民告诉本刊记者,赵明华在江西长大,很少回村里,对其为人并不了解,而顾国相、赵海江、赵依华这三人一向和善,对他们牵涉进“案中案”表示惊讶。
陈金奉一边招呼我们喝茶,一边将他的复仇故事娓娓道来。“我这样一个聪明人”常出现在他的言语之间,比如他一开始做纺织生意,用两个月搞懂技术,比如中学时下象棋,鲜遇敌手。提起仇家,他面露鄙夷之情,带着胜利者的骄傲。
陈金奉祖籍四川达县,出生在上海。1979年,高中毕业的陈金奉结束农村插队的日子,开始做纺织生意。创业早期是辛苦的,他乘火车去大庆进腈纶,没有座位就睡在车厢地板上。这前后,13岁的赵明华还在上中学。1989年,陈金奉买了全上海第15台大哥大,1993年上海街头的第一批奔驰车中,就有陈金奉的一辆。此时,初中学历的顾国相也来到上海,开始自己做建筑工程。大约两年后,复读一年的赵海江终于考上浙江大学,他一年后换了专业,学习法律。
陈金奉说他先后跑澳大利亚做过羊毛衫生意,在柬埔寨做过木材生意。2000年之后,承包工程的顾国相大赔一笔,几乎破产,而业务能力较强的赵明华在法院系统步步高升。2008年,顾国相与合伙人成立上海恒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同年接手陈金奉的如家酒店加盟店的装修项目。双方的仇怨由此开始。
官司
陈金奉说,他黑道白道都不怕,手下有小弟,自己也练过功夫。谈话间他拿出汶川地震时获得的荣誉证书,告诉我们他给灾区捐了发电机和512套西服。他说自己对钱没那么在意,天津一位合作伙伴欠他260万元,实在没钱还了,他就一笔勾销。这种近乎盲目的自信与江湖义气,正是他在2010年那场官司中栽跟头的原因,他当时没想到对手如此强大。
2000年前后,陈金奉开始在上海购置房产,其中包括闸北区延长中路775号的4楼到8楼,最早他将其用作群租房。2008年,为了迎接上海世博会,他接到通知,房子不能群租了,于是他打算利用这些楼层,与上海雨捷实业有限公司合伙,加盟如家快捷酒店。“现金为王嘛,我当时考虑找一家装修公司带资施工,我预付100万元备料款,完工后支付50万元的退场费,剩下的由装修公司带资。”
经陈金奉妻子的介绍,顾国相的恒奔公司成为该装修项目的承包商。2008年10月3日,陈金奉与顾国相签订《上海如家加盟酒店建筑及装饰工程协议书》。因为如家酒店在全国有几千家,形式和造价标准都是规范化的,装修基本在500万元左右,所以双方“约定工程总造价为500万元,最终工程量按实结算”。
2009年11月24日,恒奔公司将竣工图及决算书送交雨捷公司,提出实际工程款为1100多万元。双方在垂直运输机械费用、钢结构部分所用钢材是否废旧钢材、安全网造价是否涵盖在开办费中、拆除及垃圾外运工程造价、布草间与清洗间木门等造价诸多方面存在争议。
对簿公堂后,闸北区法院通过上海高院委托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审价。沪港公司认为该工程造价为820万元,陈金奉一方应向顾国相一方支付剩余尾款720余万元。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东律师告诉本刊记者:“该案的重中之重是审价。”在该案的民事审判书中,针对各类争议款项,“该部分费用以沪港公司的认定为妥”这句话频繁出现。经沪港公司审价后的工程造价仍然与一般如家酒店加盟店的装修工程造价存在较大出入,在其后的上诉中,法院是否应当再请其他审价公司进行重新审价呢?陈金奉不解的是,闸北区法院判案,审价公司为什么由上海高院来委托?吴冬律师告诉本刊记者:“我们国家是人民法院独立审案,而不是法官独立审案,所以在标的较高的案件中,基层法院会请示上级法院,行政力量确实存在干预法官审判的可能性。但就这个案子而言,还不能轻易下结论。”
陈金奉告诉我们,在打官司前,雨捷公司请太仓宏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进行审价。但由于恒奔公司没有提供装饰部分的签证单、消防工程的图纸等结算资料,当时审计工作无法按时完成。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告诉我们,在上海市二中院与闸北区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上,都写着这样一句话:“从合理性分析,恒奔公司、顾国相作为未收到绝大部分工程款的施工方,并无理由拖延审价。”但是,顾国相一方拖延太仓宏正公司的审价是可能获益的。这两份民事判决上同样写明,工程竣工验收后,陈金奉一方在收到顾国相一方的结算资料后,必须在一个半月内出具审计报告,否则视陈金奉一方同意顾国相一方所报的工程造价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赔偿给顾国相一方。
陈金奉觉得:“顾国相他们设了一个套子,等我钻进去以后,就盖子一盖,把我关在里面了。”他说,得出这样的认知有三点原因:第一,沪港公司由上海高院委托,而赵明华又是上海高院的领导,审价时可能偏向顾国相一方。第二,恒奔公司并没有取得与这项装修工程相匹配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这导致自己与顾国相之间所签的协议书与补充协议成为无效合同。第三,他计划本是装修款项不影响自己生意的资金周转,故约定工程款的具体支付方式为每月支付15万元及规定的银行贷款利息,而打了官司之后变成一次性支付工程款,把自己弄得很狼狈。来源:三联生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