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8月17日电(记者庞书纬) 据媒体报道,最近广西壮族自治区做出决定,除公安系统外,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原先的“桂O”车牌,将更换为普通的民用车牌。
平心而论,上述举动具有取消官民隔阂的姿态,然而仅仅取消“O字车牌”就够了么?
众所周知,公车的诸多特权绝不止于车牌,挡风玻璃上形形色色的通行证等,均是其“特殊身份”的标志。此类车辆即使出现违法现象,交管部门也大多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此之外,多年来屡禁不止的公车私用现象,更让群众深恶痛绝。
其实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厌恶者非公车,乃特权也”,在乎的也并非“O字车牌”取消与否,而是取消“O字车牌”之后,公车是否“特权依旧”,公车私用是否会更明目张胆,群众对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是否会愈加困难。
从这个角度而言,取消广为诟病的“O字车牌”,只是推进公车改革、遏制“车轮腐败”的一个开始,制定更为严格的公车使用规章制度,特别是从车辆采购的环节就加以监管,并广泛、全面地接受群众监督,“车轮腐败”才能真正得到遏制。
别了,“桂O”。但愿你的淡出,能成为公车改革的一个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