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实习生王骏报道:继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涉嫌受贿600余万元受审之后,其妻黄艾虹也因伙同丈夫受贿约3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日前,广州市中院终审裁定准许黄艾虹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夫妻共同受贿约30万
今年57岁的黄艾虹比丈夫何靖大一岁,两人育有一女。公开资料显示,1984年,她的丈夫何靖进入公安系统,逐步从一名普通法医走上领导岗位,2005年11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丈夫仕途畅顺,黄艾虹也风光无限,一些商人和丈夫的下属,纷纷接近黄艾虹以谋取私利。
法院查明,黄艾虹在2007年至2012年间,利用丈夫何靖先后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与其共同分多次收受周浪、梁伟灿(均另案处理)以及周钢给予的贿款共计人民币15.1万元、港币20万元,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
何靖东窗事发后,2012年8月31日,黄艾虹向广州市检察院投案自首,退缴全部赃款。
一审法院认为,黄艾虹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在与同案人实施共同犯罪过程中属从犯。黄艾虹在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罪行,系自首并主动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黄艾虹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黄艾虹提出上诉,但二审时又申请撤回上诉。就在她获准撤回上诉的10天前,何靖因涉嫌受贿600余万元正在深圳受审。
代夫受贿替人办事
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广州市白云区京海宾馆内部卡拉OK俱乐部股东周浪,为感谢和得到何靖的关照,约何靖及其家人到花都御苑酒家吃饭。此前周浪就了解到,何靖的女儿从国外回来准备去香港,为此他准备了20万元港币打算送给何靖,作为其女在香港的生活费。
但吃饭那天,何靖未出席,于是周浪决定把钱送给黄艾虹。周浪供称,当把装钱的信封交给黄艾虹时,对方客套了一番就收下了,“这钱名义上是给何靖女儿的,实际上是希望黄艾虹收下后在何靖面前为自己说些好话,目的是讨好何靖,以后有事请帮忙”。
在何靖的口中,他与白云区双岗物业有限公司老板梁伟灿“关系很好”。梁伟灿称,2012年春节前,为了感谢及希望得到何靖的关照,他约何靖一家人吃饭,准备送给何靖10万元、黄艾虹1万元、何靖女儿5000元。但何靖未出席,“干脆送给黄艾虹吧”,梁伟灿把装有10万元的大信封交给黄艾虹,黄艾虹收下了,接着又掏出另外两个小信封说是给她和女儿的“利是”,她也收下了。“在她面前表现一下,给何靖留下印象,让她帮忙说说好话,以后要何靖帮忙也好办。”梁伟灿说。
要得到升迁,先得跟领导的亲属搞好关系——这是白云区均禾派出所原副所长周钢所奉行的准则。周钢称,从2007年至2010年,每逢中秋或春节,他都会主动约黄艾虹吃饭,每次饭后都会送红包,每次3000元,共2.1万元。
后来,在竞争副科长时,周钢请黄艾虹在何靖面前说说好话。2008年,周钢如愿升任副科长,为表感谢,他又请黄艾虹吃饭,饭后给了1万元现金。2010年中秋前后,他又约黄艾虹吃饭,给了1万元。
在侦查阶段,黄艾虹也供称白云区公安分局民警周钢,为了晋升或在工作上得到关照,曾要求她向何靖代为转达。
董柳、王骏
(原标题:老婆收钱老公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