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
您好,可以关注新浪微博吗?我叫“秦火火”。
解说:
渴望成名,渴望暴富,这个“秦火火”选择了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
“秦火火”
在未来三年内,我就有可能成为钻石王老五。
解说:
12个微博,3000多条谣言,“秦火火”火过了。“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
“秦火火”:
好玩一下,反正其它事情,她也没有什么其它料可爆。
解说:
“铁道部高价赔偿外籍旅客”。
“秦火火”:
这我倒还真没去调查研究过。
解说:
中伤他人,依据何来?
“秦火火”
(是我)自己说,我自己创造的。
解说:
《新闻1+1》今日关注刑拘“秦火火”,依法“大扫除”!
主持人 欧阳夏丹:
各位好,这里是正在为您直播的新闻《1+1》。我们首先看今天下午在微博上有人爆料,说在成都市发生了一起劫持公交车的事件,随后成都公安局就马上站出来辟谣,说这个消息是假的,而且正在追查谣言的发布者,你看,又是一起网络谣言。可以说如今的网络时代,在给我们每一个人提供自由表达渠道的同时,也为某一些人提供了造谣获利的空间。今天有很多媒体都在关注网络红人“秦火火”被刑拘的事件,都感觉大快人心。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这个“秦火火”到底都造了哪些谣。你看他造的谣非常令人震惊,像“铁道部天价赔偿外籍旅客”,“雷锋的生活很奢侈”,“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等等等等。其实这个“秦火火”的活跃早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那么他到底是怎么造的言,又是如何看这些谣言火起来的呢?我们首先看第一个短片。
(播放短片)
解说:
在广州、苏州、杭州打过工,当过西餐厅服务员,做过文字校对。2001年他来到北京,几经辗转,加入了从事网络推手、网络营销等业务的尔玛公司,担任文案一职,他本民秦志辉,他就是今天被我们关注的“秦火火”。
“秦火火”:
嗨,大家好,我叫“秦火火,今年27岁,来北京已经有一年了,现在骑的还是二手自行车,住的还是400块钱的平房,但是相对于全中国其他13亿男人来说,我有一个最大的优势,就是我超级有自信心。
解说:
这是三年前“秦火火”为参加一个网站活动而录制的个人宣传视频,自信是他强调的个人魅力。
“秦火火”:
我的计划是在未来三年内,我就有可能成为钻石王老五。我行,我行,我就行。
解说:
事实证明,在接下来的三年,这个“秦火火”的确很行,走的也是一条与众不同的成名之路。
“秦火火”:
我谢谢大家,我是一个个来求粉丝的。你好,可以关注一下新浪微博吗?“中国秦火火”,秦朝的秦,水火的火。
解说:
这是地铁上的“求粉歌”,这也是“秦火火”的第一把火。然而,各种搏出位的举动,终究不会掀起大波澜。渴望成名的“秦火火”需要改变。
办案民警:
一个转折点就是7.23动车事故以后,他就是自己编造了一条微博,就是一个外籍人士,按他说应该是意大利人,国家赔偿了三千万(欧元),这个微博引起了网民极大的关注。
解说:
这是一条很快被证明是谣言的微博。尽管在发布后两个小时就被删除,但是就是这短短两小时,这条微博转发数就超过了一万次,粉丝数增长了几千个,这让发布谣言的“秦火火”第一次尝到了甜头。自此,“秦火火”开始有目的的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据公安机关调查,“秦火火”等人在过去三年,编造传播的谣言达三千多条。
办案民警:
就是抓眼球,这样他从中尝到甜头。按他的供述,如果出了名以后,就会有一些出版社、出版商找他出书,他自己就可以写作,也可以从中受益。
解说:
“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这是“秦火火”认同并且遵循的行为方式。就这样,三年来,这个“秦火火”以制造谣言、帐号被封、注册新号、继续制造谣言的方式,在网络上不断点起一把又一把公众的愤怒之火。
记者:
都有什么帐号?
“秦火火”:
“潇湘、“中华秦火火”、“华夏秦火火”、“银淮”,然后还有“淮上秦火火”。
解说:
12个微博,累计粉丝数量达十万个。在北京房抓获时,“秦火火”已经是北京一家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的副总监,工资也从月薪千元涨到了八千元。
办案民警:
你这都是什么行为?
“秦火火”:
就是扰乱人们的思想,扰乱那个受到潜在影响公共秩序安全嘛。我也跟你们说一点,我当时为什么?我当时想,我说我明年年底就要结婚了,我必须得给孩子积点阴德吧,有点过分了,我觉得以后肯定会招来鄙视的目光吧。
记者:
为什么鄙视你?
“秦火火”:
觉得我不上道呗。
主持人:
这三个字,“不上道”是如今“秦火火”对自己的一个定义。而回顾在过去的三年时间里,他已经在造谣和传谣这条路上走的太远了。我们可以看一些数字,“秦火火”在网上有不少名字,而且在三年时间里不间断造谣,制造和传播了三千多条谣言。他曾经拥有12个微博帐号,一旦被封停马上就换一个,粉丝数量已经达到十万个。也许你会问为什么他这么厉害,拥有这么多粉丝?实际你仔细看看他造的谣,这些文字里涉及到具体机构的名称和时间,往往语气都非常肯定,不容置疑。而且有的时候还仿照新闻导语的写法,所以让很多人就会信以为真,但是你只要仔细去分析里头的奥妙和技巧,你会发现他实际上还利用了两个借助,第一个借助就是借助了公众的情绪和心理,因为他往往会以一个社会不公审判者的姿态,涉及到了一些反社会、反体制的一些话题,表达对现实的不满,引起很多人的关注。另外,他会去利用和借助一些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去散播谣言的传播范围,从而带来更大的影响力。曾经有人说过,“一个谎言被重复一千遍,就会变成真理了。”这句话说的是当初的纳粹德国军人和孩子,在进行洗脑的时候所坚持的理念,而我们看一看现在所身处的网络世界,一个谎言被重复一千遍甚至一万遍,都是轻而易举的,只要你轻轻点击一下鼠标就可以了,而我们每个人的每一次点击都会是一次蝴蝶效应。而更令人气愤的是,“秦火火”和其他一些造谣和传谣的人,都信奉这样一句“名言”,当然这个名言是打引号的,说“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可见态度是多么嚣张,而且对谣言是多么痴迷的一种状态。
相关的话题,我们就要马上请教一下负责侦办这个案件的北京市公安局预审总队的副总队长张辉,张队长您好。可见“秦火火”对造谣传谣的过程是有一点走火入魔的状态。您在侦办和审讯这个案件过程当中,对“秦火火”的个人状态有没有更多的了解?
北京市公安局预审总队副总队长 张辉:
是这样,从我们这两天的审查情况来看,应该说“秦火火”的生存状态有两面性,一个方面,在现实生活当中他也是比较忙碌和充实的,在这个公司里也是渴望升值来增加收入。他来北京的几年的时间里,也是多次跳槽、换公司,自己的工资也从最初一千多块钱,一直到我们抓他的时候月薪有八千块钱了。另外一方面,由于工作方面的原因,他跟网络接触比较多,同时,因为他个人的性格不太合群,不太愿意跟其他人接触、交流,所以其实他大量时间还是生活在他个人的网络世界当中,用他自己的话说,实际上已经上瘾了,痴迷网络,有的时候甚至他自己电脑坏了的情况,他就去网吧也得上网发微博。也恰恰是对网络的痴迷,对网络成名的追求和享受,才使他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主持人:
成瘾了,而且是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希望被人关注,被人重视,而且很享受被众多网友追捧的这种状态。正像他的名字那样,他的确是火了,但这个火是在玩火。如果“秦火火”是一个网络推手的话,我们自然也非常想知道他背后的推手又是谁呢?在警方调查的过程当中,就发现了一个叫做“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单位,这个“秦火火”就是这个公司的员工,而有一个网名叫做“立二拆四”的人是这个公司的创办人。这个公司的主营和目的又是什么呢?我们继续来关注。
解说:
母亲跪爬门为假新闻,系尔玛离职员工“金权少侠”离职后所为。媒体报道,上海孕妇晕倒,众人齐扶的假新闻,系尔玛离职员工孙某所为。女孩儿为晕倒清洁工撑伞的假新闻系尔玛离职员工所为,包括“秦火火”在内,这些假新闻的制造者都曾供职于这家尔玛公司,而此次与“秦火火”一起被警方抓获的,就有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创办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
杨秀宇:
最终你要让网民群体,让他们站在道德的高点,让他们感受到他们的智商优越,这样你的策划很可能就是一个很好的策划。
解说:
这是杨秀宇曾作为资深网络营销人士进行讲座的一个片段,的确非常专业。而在尔玛公司的简介中我们也能看到,该公司留下了一系列自认为是成绩和骄傲的策划炒作案例,这其中就包括车展最美清洁工,史上最美售楼小姐等数十起项目。而2005年策划的天仙妹妹,则被公司看作是迄今为止最成功的网络造星案例,直接给四川阿坝州的旅游经济带来了30%的增长。当然,以上炒作是可以公开说的,而我们知道从2005年到2013年,“立二拆四”和他的尔玛公司仍在炫耀的还有很多。
杨秀宇:
后来很多产品是假的了,是托了,反正是换了,拿这个产品去接受采访,在网上很多人都关注交换妹妹她今天又换到了什么,实际上这是企业给的钱,这是企业给的产品。
解说:
除了炒作,尔玛公司要干的似乎还有很多,它宣传的核心业务包括网络整合营销、网络公关顾问、网络品牌管理、网络广告投放。在尔玛公司的官网上,我们可以读到一篇封杀某品牌凉茶的案例分享文章,详细介绍了对该产品的网络推广方式。2008年该产品企业曾因为对四川地震灾区的巨额巨款,而获得社会上极佳的好评。而在这时,网络上一篇封杀这一品牌的帖子被广泛传播,正是这篇正话反说的帖子,不仅获得了极高的点击率,也让其成为了由赞扬到付诸实际购买行动的号令,甚至让该产品在多个城市的终端都出现了断货的情况。如果说这样的策划方式是否违法我们还不确定,而另一些行为则是赤裸裸的犯罪,来自公安部的消息,由秦、杨等人组成的网络推手团队,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兴风作浪,炮制虚假新闻,鼓舞歪曲事实,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并以删除帖文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
主持人:
一个人要追名逐利其实很正常,但关键的是看在追名逐利的过程当中用的是什么样的手段和方式,因为它是关乎法律非常严肃的一个问题。我们不妨再来看看整个的利益链条,首先是为了赚取名声,在网上无所不用其极。然后用这些所谓成功的案例,吸引那些需要去公关和营销的公司或者企业,最后在它们身上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如果单从这些字面来看,这些途径似乎无可厚非。但如果在一开始就使用非法手段,即便再后来的操作过程当中是合法的,我们社会也不能够容忍,因为它可能会意味着更大的风险。
我们来看看公安部网站上登载的一段文字,秦、杨等人组成的网络推手团队,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兴风作浪等等,并以删除帖文、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其行为已经涉嫌,大家注意是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如果说以往涉及到网络的一些热门人物的非法的炒作行为是触碰到了道德的底线,那么这次很明显,毫无疑问是触碰到了法律底线。接下来再来请教一下张队长,在这个案子当中我们看到,犯罪嫌疑人实际上用制造谣言来当做炫耀自己的一个资本,三年的时间里面,三千多条谣言,平均算下来一天就是三条谣言,相当的高产,你认为这些人之所以这么大胆的去做这些事情,背后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张辉:
他们的胆子确实不小,当然在现实社会当中恐怕他们绝对不敢这样。在网上他为什么敢这样呢?我们感觉,一是网上非法犯罪的成本低,风险小,隐蔽性比较强。从这个案件来看,嫌疑人动动手指头,敲几行字就能把事给办了。这种违法犯罪不需要与被侵害对象面对面接触,行为和危害不像普通的违法犯罪那样直观,不容易被发现和处理,所以他们的侥幸心理也都比较突出,这是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他们实际上把网络世界当成了纯粹的虚拟世界,当成了网上原始社会,在他们眼里,网上社会没有什么底线,发布谣言的时候也不会考虑法律法规的约束和限制,甚至有的还自欺欺人,认为编个网名,穿个“马甲”就可以逃避法律的责任。实际我们感觉网络应该一样具有现实的属性,也是现实的空间,法律是这个空间基本的规则和行为底线,在这个空间里,我们认为每一个上网者都应当,也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持人:
因为网络世界毕竟也是一个公众舆论的平台,它也是有原则、有底线的。针对这一类的案件,公安机关的立场,还有长期的打击方向又是什么?
张辉:
维护网上的正常秩序,对网上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始终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不管网络案件有什么样新的手法、新的变化、新的特点,我们都将一如既往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坚决打击,依法惩处,努力把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张队长的介绍,非常感谢您,我们也非常希望看到公安机关这些严厉的打击,给网络的违法犯罪分子以震慑,因为网络发展到今天,包括像“秦火火”事件的确非常值得我们去警惕这样的现象。之前我们谈到的北京尔玛公司,似乎也成为了网络推手公司当中的“佼佼者”,成为这个领域的“领军人物”了。我们看到他们在非法炒作、策划、制造和传播谣言,线上线下做的是风生水起,我们自然也会问,在未来的日子里面,针对这样的现象,我们应该怎么样去监管?怎么样杜绝和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继续往下看。
解说:
他们用网络谣言搏名逐利。
办案民警:
最终目的通过粉丝数量增加,最终使自己出名。
解说:
他们将网络上制造的灰暗和名气,兑现成现实生活中的利益。
办案民警:
如果出了名以后,就会有一些出版社、出版商找他,出书。
解说:
今天,当“秦火火”们因为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而被刑拘,互联网上烧起的是网民的愤怒之火。
每一个谣言都在最关键时出现,2011年7月23日,永温县动车事故,40人死,1172人伤,此时这样一条微博开始在网络流传,“就在刚刚得到消息,铁道部已经向动车事故中意大利遇难者茜茜协议赔偿三千万欧元,折合人民币接近两亿。据悉,这是铁道部在参照欧洲法律中有关人身意外伤害条款后,不得不同意此赔偿协议。若此赔偿协议属实,则将开创中国对外个人意外最高赔偿记录。有模有样的报道,令人震惊的赔偿,“秦火火”发布的这条微博注定会引发社会的震动。
“秦火火”:
(是我)自己说的,我自己创造的。
办案民警:
你调查研究了吗,就给转过去?
“秦火火”:
这我还真没有去调查研究过。所以这个事情我知道,所以说我说我做错了,这我应当要承担责任。
办案民警:
这事你是什么动机啊?
“秦火火”:
我当时脑子一热,我就发出去了,我觉得这个太可恶了。
解说:
“秦火火”的这条微博,使得正在全力以赴处理事件的铁道部,不得不在第二天紧急被动辟谣,并且不得不重申此次事故中遇难的外籍旅客,与中国籍遇难旅客实行同一赔偿救助标准。
同样是在2011年,“郭美美”事件一度引发公众对红十字会的巨大质疑,而“秦火火”也借此编造了下面这则谣言:“中国红十字会再度发生大事,由于受郭美美及卢俊青事件影响,红十字会七八月份捐款严重缩水,九月份,红十字会通过各地民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单位企业职工按工作年限进行捐款,标准为工作一年一百块,工作两年两百块,依此类推。
办案民警:
抓眼球,这样他从中尝到甜头,粉丝大量增加,也被大量转发,两小时就一万多次。
解说:
随后,媒体纷纷向公务员求证此事,对方均表示从未听说。更有民政工作人员表示,民政和红十字会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系统,这样的事情完全没可能发生。散布这样的谣言到底是为什么?这个造谣的“秦火火”竟然还接受了外媒的采访,他说他就是要用这种手段来发泄对中国红十字会的不满。
主持人:
一个谣言再小,也架不住这么多人去传播,这么多人去相信,它所带来的伤害可能是方方面面的。我们现有的法律能不能管住这样的行为呢?最后我们再来请教一下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洪道德。洪教授您好。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洪道德:
您好,主持人。
主持人:
对于这样的行为,我们现有的法律够不够用?有那些是可以用的?
洪道德:
我觉得还是基本上可以用的,包括这次公安机关暂时用了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经营,还有一个是寻衅滋事。还有一些行为,还有一些法律条文还可以再继续用的,一个是侮辱诽谤,还有一个是制造、传播淫秽物品罪,这些罪名不仅仅是适用于现实社会,同样可以用于网络活动当中造成的犯罪现象。所以我个人总体上认为,罪名,我国的刑法相关规定还是基本上够用,关键就在于实践当中如何按照法律规定,把这样的行为给它绳之以法,纳入诉讼范围。
主持人:
实际上我们看了一下,在量刑上还是比较轻的,但是它们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却是非常恶劣的,您怎么看中间的差距?
洪道德:
这个应该还是注意到,要看到他们用的手段本身传播性很快,很广泛。由于手段的先进性所带来的一些影响,我个人认为不应该全部让谣言的制造者来承担所有的责任,谣言的制造者还是要承担他自己所制造的这部分谣言所带来的危害后果的一部分刑事责任,减去及时传播的那一部分,那一部分应该通过其它的办法来解决,比如说我们每个人都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谣言的能力,对于明显的谣言,对于自己无法查实所谓的信息,我们都要采取一种打个问号,不那么盲目相信,这样他所制造的谣言带来的危害后果,相对来讲就会控制在很小的范围之内。
主持人:
非常感谢洪教授相关的解读和分析。实际上针对这样的行为,除了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之外,洪教授也谈到了,作为一个普通的网民,我们每一个人也要积极参与其中,要增强我们的鉴别能力,还有自身的素养。
节目最后,我特别想用杭州日报评论员魏英杰的一段文字做结束,他说“现在是一个自媒体时代,人人手中都有话筒,更需要遵从公共伦理,自治自律。不管你是不是大V,网上发言的时候心里都要有清醒的意识,言论自由不能逾越法律和道德边界。当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发言人,就应该承担起这个自我监督的责任。”
非常感谢大家收看今天的《新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