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肖林称因大连大厦项目送薄熙来8万美元

2013年08月22日16:14  人民网
庭审现场(摘录1) 庭审现场(摘录1)
庭审现场(摘录2) 庭审现场(摘录2)
庭审现场(摘录3) 庭审现场(摘录3)

  人民网北京8月22日电 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今天下午2点继续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实时播报庭审现场情况,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证言显示,2002年启动大连大厦项目之时曾起草报告找薄熙来解决问题,2004年大连大厦项目竣工后,自己给薄熙来好处费8万美元。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人时任大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陈立新的证言;出示了原大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负责人黄子茂的证言;深圳市华明辉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胜的证言,主要证实了为合作建设大连大厦,与唐肖林商量找薄熙来帮忙并以大连驻深圳办事处的名义起草了报告,薄熙来在报告上签给了深圳市市长于幼军,事后给唐肖林个人200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好处费;出示了大连国际有限公司驻深圳办事处主任宋振军的证言;出示了时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于幼军的证言主要证实,薄熙来在大连驻深圳办事处报告上给其写过对大连大厦进行支持的话,其在大连大厦报告上予以批示的事实;出示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调研员吕迪的证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副主任郭仁忠的证言,证实了落实于幼军市长批示的过程。

  被告人辩称,第一、刚才公诉人提出的证词证言都是外围证言,绝大部分都是外围证据,与本案关系不大,不能证明其有罪。第二,唐肖林的证词是一面之辞,在他的供述里自认十多年前在大连大厦建设上、汽车指标申请上进行了欺骗、倒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贪腐分子和经济骗子,只是当时他完全掩盖了这一点,没有被识破,所以自己当公事公办。

  公诉人对关于收受唐肖林贿赂的事项一一举证,认为即使是被告人所辩称公事公办,也不影响其犯罪的过程。

  济南中院正通过其在人民微博的官方微博播报案件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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