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安徽蚌埠一名17岁女收银员遭一男子连捅10多刀遇害,两名民警在旁未及时制止遭到公众质疑。 昨日,蚌埠市公安局称,蚌埠市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行凶案件及两位民警的行为进行调查,民警是否不作为目前还在调查中。
民警面前女孩遇害
8月18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发生一起命案,一名17岁超市女收银员小胡遭歹徒连捅10多刀身亡。事后警方通报,杀人嫌犯为小胡网恋男友沈某。命案引发关注,源于媒体质疑两民警在现场的表现。
昨日,女孩被害监控视频公布。视频一开始,一名身穿白色T恤男子(以下简称白衣男子)勒住穿着红色工作服的女孩,不停地往旁边拽。此时,两位身着警服的民警距离歹徒两三米。
约5秒后,白衣男子将小胡撂倒在地,白衣男子拿起刀子,疯狂捅向倒地女孩。此时,一民警将购物筐扔向白衣男子,未击中;另一民警向歹徒喷射辣椒水,未能制止住白衣男子。
见女孩已经没了反抗,白衣男子用刀自残后倒地。此时,一民警继续喷辣椒水,另一个民警走到购物架后面,准备绕到歹徒后面。然而,该男子又爬起来,向女孩身上补了数刀后,再次倒下。
直到该男子再次倒地不再动弹,民警才跨过女孩身体,将倒地后的男子拉开。超市其他人员将小胡紧急送到医院,但小胡已经没有生命气息。
“责任推给民警不公平”
21日晚,蚌埠市公安局召开紧急会议,就该案相关工作作出部署,成立了由纪检、警务督察、刑侦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调查组已连夜开展工作。
蚌埠市公安局宣传科张科长称,对民警行为的定性暂时还没出来,工作组目前仍在调查。
马城镇另一位民警向记者证实,两位民警均为该镇派出所民警,一个是46岁的崔姓指导员,一个是入警仅2年的宋姓民警。
该民警称,崔指导员办事很认真,做事踏实,年轻民警入职不久,做事很积极,比较勤奋好学。案发后,所里的民警都感觉委屈,毕竟事情发生突然,不把矛头对准行凶者,却把责任推给民警,并不公平。
焦点
民警行为是否构成失职?
针对此事件,有人为涉事民警鸣不平,认为事发突然,“换做任何人都来不及”;亦有人认为民警行为已构成不作为
蚌埠市公安局宣传科张科长
“不能称不作为”
昨日,记者致电马城镇派出所,接线民警认为之前媒体报道片面,面对歹徒行凶,民警不会不去制止,只不过事发突然,“换做任何人都来不及。”同时反问记者“换做你,你当时能怎么做。”
针对家属的质疑,蚌埠市公安局宣传科张科长称,两位民警的行为不能称为不作为。
他表示当地很少有类似恶性案件,歹徒行凶前没有任何征兆,也未进行任何对话,两位民警面对这种突发行为,做事不够果断,判断不是很准,应急措施不够好。
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许兰亭
“构成职务不作为”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许兰亭认为两位民警的行为构成失职。
许兰亭说,警察具有特殊身份和特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此案例中两位当事民警在犯罪嫌疑人连续行凶时,没有采取有效制止犯罪行为,违背警察的法定职责,该行为构成职务不作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大连市退休民警赵明
“缺乏预案机制”
大连市退休民警赵明称,从监控视频中,两位民警的行为属于不作为,是一种失职行为。在发现歹徒刺向女孩的第一时间,两位民警就应该及时制止歹徒。
赵明称,两位民警是在身穿制服、接到群众报警之后正常出警的,在歹徒行刺时,人民群众肯定会将希望寄托在身穿制服的民警身上,即使歹徒凶狠,民警应尽一切办法制服歹徒。同时,他称,民警接警时缺乏必要的预案机制,未佩戴相应的警械。如果持有相应的武器,歹徒不会如此放肆。
声 音
如果当时两民警能上前及时制止,或许侄女就不会死。
——被害女孩叔叔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萧辉 实习生 付宗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