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州公安局就摔婴案向受害方道歉

2013年08月23日14:40  法制晚报

  本报讯 (记者林红)今日上午,河南安阳市委宣传部通报称,林州“摔婴案”犯罪嫌疑人郭增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8月22日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同日,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郭增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记者上午还了解到,林州市公安局已向孩子的家人真诚道歉。

  同时,河南林州民警摔婴案调查组透露,初步调查发现,林州公安局未按规定上报案情,是怕因一个人的问题给整个公安队伍抹黑。已被停职的林州市公安局长魏书平确认,“主要考虑的是公安队伍的形象和人民警察的声誉”。

  8月17日,在事发一个月后,本报率先报道了林州市民警郭增喜酒后摔婴案。当晚郭增喜即被刑拘,而此前其一直是个自由身。

  本报报道该事件后,安阳市纪委、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随即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驻林州市开展调查工作。随后,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一名副书记,林州市一名副市长4人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

  已被停职的林州市公安局长魏书平说,知道郭增喜案是在次日早上七点半,“没上报不是说不追究他了,主要考虑的是公安队伍的形象和人民警察的声誉。”魏书平说,案件按故意伤害案的程序正常进行,但在法医鉴定那里卡壳了。

  魏书平介绍,7月18日林州市公安局党委会讨论并拿出意见:第一,让政委拿2万元到医院慰问孩子家属,协助救治。第二,抽调民警对被围观群众打伤住院的郭增喜进行监控,等其伤好后关禁闭控制。第三,由派出所调查取证,依法处理。

  魏书平表示,孩子家长不同意搞鉴定。而对于故意伤害案件,必须有法医鉴定结论才能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

  安阳市纪委副书记高景秀在代表调查组接受采访时表示,“为什么事情发生一个月之后才对摔婴民警走司法程序”是调查方向的重中之重,根据初步调查情况,感觉主要是林州公安局怕因一个人的问题给整个公安队伍抹黑。

  最新进展林州市公安局向受害方道歉

  今日上午记者了解到,林州市公安局已经派专人,以林州市公安局的名义,向孩子的家人真诚道歉。

  另外,记者从林州市宣传部了解到,目前不仅在林州市,包括安阳市等全省政法系统已经开始进行纪律整顿,整顿内容包括工作作风、亲民、爱民等行为,目的是要求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为群众着想。“如果在整顿期间又发现违纪行为,将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称。

  林州市纪委已经向社会公布了举报号码,欢迎市民举报。

  案件背景

  7月18日晚,河南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饮酒后,在一家KTV门口遇见一对抱着7个月大婴儿的夫妇。在没有任何争执的情况下,他将婴儿夺走高举过头摔在地上。

  一个月后,此事被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编辑:S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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