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5 审判长宣布开庭。@济南中院
08:41 法庭继续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贪污公款500万元的事实进行调查。@济南中院
08:55 审判长宣布休庭。15分钟后庭审继续进行。@济南中院
08:56 证人王某某继续当庭作证。@济南中院
09:05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四十九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仪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济南中院
10:03【庭审现场】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请法警带被告人薄熙来到庭。
审判长:请法警带证人王某某到庭。
审判长:由辩护人对证人进行发问。
辩护人:王某某,我是薄熙来的辩护律师,现在问你几个问题。为了工程款的事情你一共见了薄熙来几次?
证人:两次。
辩护人:间隔多长时间?
证人:记不清楚了。
辩护人:大致时间?
证人:半个月之内,但记不太清。
辩护人:你见薄熙来的时间大概是什么时候?
证人:2002年2月。
辩护人:你说工程款这件事情是在那个单位的那个马某某给你说的?
证人:是。
辩护人:那个马某某有没有说给大连市方面的领导说?
证人:没有。
辩护人:你和谷开来为工程款的事情见过几次面?
证人:一次。
辩护人:你和谷开来是在哪里见面的?
证人:在沈阳友谊宾馆家里。
辩护人:谷开来说是在省政府大院的门院见的,边走边谈,你觉得对吗?
证人:我记忆是在友谊宾馆。
辩护人:你以前的笔录说在友谊宾馆6号楼,后来说在8号楼,你是怎么想起来这个楼不对的?
证人:当时想起来6号楼在装修。
辩护人:是你联系办案单位说你当时记错了,要求再写一个更正吗?
证人:是。
辩护人:你第二次联系薄熙来见面,你当时给薄熙来提议500万元留作他用,他有没有给你说也给你100万元之类的话?
证人:没有。
辩护人:你有没有给他商量这个钱用什么方法来拿?
证人:我说过以咨询费的方式。
辩护人:你给薄熙来说过吗?
证人:说过。
辩护人:薄熙来怎么说的?
证人:他没有吱声。
辩护人:你向领导提出的这个建议,如果领导采纳了,是不是要具体商量一下怎么办?
证人:我和薄熙来没有商量这么细,他让我找谷开来,我本来想与谷开来细谈、商量,后来都是赵某某来处理这个事。
辩护人:你到底说没说过用咨询费的方式提出来?
证人:说过。
辩护人:薄熙来没吱声?
证人:对。
辩护人:这钱是不是给严某某的?
证人:不是。
辩护人:通过他的公司把钱给别人?
证人:是。
辩护人:严某某有没有提过扣税的事?
证人:没有。
辩护人:你在给薄熙来讲钱的想法的时候有没有讲他家里人的情况。
证人:我昨天回去仔细回想了一下,我确实说过当时薄瓜瓜在国外学习,让他把这个钱留作家用,我说过这个话。
辩护人:被告人当着你的面给谷开来打的电话?
证人:是。
辩护人:你说一下他给谷开来打电话的内容。
证人:就是涉及某单位给了一笔工程款,我想留给你做家用,具体的事你跟正刚商量。
辩护人:你给谷开来是怎么说的?
证人:我说涉及到上级某单位有一笔500万元的工程款,她说这事我知道,你们领导给我说了。
10:19
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济南中院
10:38
公诉人利用多媒体向法庭出示有关证人证言、书证以及被告人薄熙来的供述和亲笔供词。控辩双方对上述证据进行质证。@济南中院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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