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8月26日电 (记者方列)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在近期进行的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谣言专项行动中,浙江省公安机关查处了一批网络造谣典型案件,一批在网上恶意造谣的人受到了法律制裁。截至目前共查处网络造谣等违法犯罪67起,刑拘2人,治安处罚46人,教育训诫22人。
浙江省网络警察总队总队长丁仁仁介绍,在今年查处的网络造谣违法犯罪案件中,谎报疫情的有29起,占41%,谎报警情的有18起,占28%,如近日先后有网民捏造桐庐男子被5名女子轮奸精尽人亡、6名罪犯越狱1个月时间在桐庐杀害78名女性的信息在网上传播;扬言爆炸的有10起,占16%,如湖州邵某某因对现状不满且为在引起其他网民关注在网上发布“要发动恐怖袭击,炸毁湖州市政府”的言论。
此外,一些网络公关公司、网络炒手联手“意见领袖”“大V”造谣炒作牟取利益,在网上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蒙蔽网民,或以删除贴文、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牟利,或实施敲诈非法攫取利益。
丁仁仁表示,网络犯罪成本低、收益大、风险小,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一些网站和部分网络运营企业受利益驱动,只顾经济利益忽视社会与法律责任,疏于内部管理,失守第一道防线,客观上为网络造谣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