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心腹张曙光受贿案明日开审 涉受贿4755万

2013年09月09日10:42  新京报

  涉嫌13起指控事实,受贿金额达4755万余元

  新京报讯 (记者 张玉学) 今日记者获悉,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涉嫌受贿一案将于明日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张曙光在13起受贿事实中,共获赃款折合人民币4755万余元。起诉书显示,现年57岁的张曙光涉案时间跨度从2000年至2011年,共涉及13起受贿指控,其中最低的一笔受贿额为人民币3万元和1万美元,共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最高的一笔受贿金额,则高达人民币1850万元,而行贿者多是民营企业。案发后,大部分受贿款物已被追缴。

  检方认为,张曙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责。

(原标题:张曙光受贿案明日开庭审理)

(编辑:S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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