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出台司法解释 有偿删帖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09月09日15:3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经营犯罪的认定及处罚问题。《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了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即“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原标题:两高出台司法解释 有偿删帖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SN053)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丁书苗曾数次安排多名女性供刘志军嫖宿
  • 体育美网小威胜阿扎夺冠 摔跤重返奥运大家庭
  • 娱乐李晨热恋一年疑分手 曝张馨予劈腿霍建华
  • 财经中石油5人又被带走:副总孙龙德刚任董秘
  • 科技北京电信推iPhone以旧换新政策
  • 博客乔磊:姚明要卖的美国豪宅啥样(图)
  • 读书女权演义:中国古代的守宫砂与处女贞
  • 教育超级中学怪相:花钱垄断尖子生破坏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