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打击网络谣言与“网络反腐”不冲突

2013年09月09日16:04  人民法院报

  人民法院报:【与“网络反腐”不冲突】广大网民通过信息网络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对待,负责任地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即使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不属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就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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