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9月10日电 (张俏)自9月3日济南市公积金提取和缴存新政策发布后,引发市民广泛关注,一度出现了“挤提”的爆棚场面。9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两类人群的公积金提取时间可延至明年3月底。
这两类人群为今年9月30日前取得有效购房凭证满3年且未办公积金贷款者、今年9月30日前取得购房全额发票或房产证的有公积金贷款者。
记者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批服务大厅发现,自提取新政策发布后,该工作地点连续多个工作日人满为患,为此还延长了日工作时间。但连续几天依然是刚一上班,大厅就排起了长龙,甚至排到了服务大厅外。
为此,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日发布公告称,为方便市民提取公积金,经研究决定适当延长提取公积金时间,两类人群的公积金提取时间可延至明年3月底前:一是凡因购买自有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有效购房凭证满3年的;二是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购房全额发票或房产证的。因其他原因提取公积金的不受政策影响,可随时办理公积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