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干部谈压缩三公经费:大手大脚惯了很难改

2013年09月10日10:44  半月谈网

  继续压缩“三公”经费、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只增不减……中央一系列约束政府过“紧日子”的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但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地方债务凸显等背景下,部分地方政府对“紧日子”仍不适应,“过头税”、“零散税”甚至对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资金“乱伸手”现象开始萌发。专家认为,应加速推进相关配套改革,给地方政府明里暗里敛财套上“紧箍”。

  上喊节流,下乱“开源”

  “中央要求政府过紧日子并不是一阵风,但大手大脚花钱惯了,想一下子改过来难啊!”多位地方干部对半月谈记者感叹。

  近期,财政部开始布置2014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和地方预算编制工作,明确要求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要继续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以2013年压减支出后的规模为基础,明年继续从严控制支出,从紧编制预算。

  据了解,明年压减重点不仅包括广大群众关心的“三公”经费,还包括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和业务用房建设支出等,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务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的要求。

  政府过“紧日子”不仅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构性减税和行政体制改革等各项改革深入推进的必然结果,也受到财政收入增长持续放缓的客观制约。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增长7.5%,增幅同比回落4.7个百分点。“钱袋子”缩水,部分地方政府似乎对过“紧日子”难以适从。在部分税收收入降幅较大、财政困难、地方债务凸显的地方,与民争利、与企争利的现象开始显现。

  部分地方政府把手伸向了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国家审计署8月9日发布《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显示,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一些资金甚至被用于投资理财、发放工资、缴纳罚款等。

  征收“过头税”“零散税”的现象也再次抬头。2012年年底,河北多个县出现了补交税和提前收税等征收“过头税”现象,诸多中小企业主被约谈。山东省审计厅一份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末,有11个县的地税部门对40个纳税单位多征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5.7亿多元;5个市县的地税部门对6户企业提前征收税费1.4亿多元。

  相比税收,地方政府在非税费用的征收“可操作空间”相对更大,非税的一些行政事业性费用成为部分地方政府“搜刮”的重要途径。海南省多家餐饮企业负责人曾向半月谈记者反映,海南餐饮企业的税费项目有将近30种,部分项目“让人摸不着头脑”,诸多部门均能以下发“红头文件”的形式向餐饮企业征收各种费用。

  在餐饮企业的多次反映下,近日海南省政府依法依规集中清理涉及餐饮业的税费项目,其中包括取缔4项违法违规项目、适当减免有关税费、暂缓和减征价格调节基金。

  扭曲政绩观作怪,公共财政理念欠缺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在“紧日子”下,部分地方政府未能将紧出来的钱用之于民,反而出现与企与民争利的现象,一方面是由于扭曲的政绩观作怪,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公共财政理念缺失。

  在一些地区,由于税收计划的完成情况与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的政绩密切相关,不管经济形势如何,税收考核指标一直处于“高增长”态势。

  “压力大得睡不着觉!”多位地方税务部门的负责人向半月谈记者表示。某市地税局负责人告诉记者,2012年全国税收增幅目标为9.6%,到了基层就变成20%,完不成则“大会小会批评”。“经济增长速度下滑,税收怎么会高速增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高增长指标不科学、不现实,属于“拍脑袋”下指标,与科学发展背道而驰。

  一些基层干部告诉记者,“过头税”等纷纷抬头的部分原因,是基层税收任务考核过重,税收部门为了完成任务的“无奈之举”。“比如快到年底了,任务才完成一半,我们就得想尽各种办法凑齐。”

  除了考核压力和扭曲的政绩观,基层政府和税务部门为了应对逐渐增加的财政支出,也必须维持税收的高位运行。一些民生欠账比较大的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支出压力更大。

  三亚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尽管近年发展势头不错,但财政收支间的矛盾依然较大,政府对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支出的持续增加以及多年来的民生欠账,最终都要拿财政投入。例如,海南属于欠发达地区,如果财政和税收没有超常规的增幅,就会“一直跟在人家屁股后面”。

  随着中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比重在不断加大,以民生为导向的公共财政政策体系逐步建立。然而,在一些地方,这一理念还没有完全入脑入心,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少数地方为了过分追求“稳增长”,将财政专项支出的重头放在了大项目上,造成公共财政吃紧,于是想方设法“开源”。

  遏制乱开源,过公开透明的“紧日子”

  当前政府过“紧日子”很必要且紧迫。一方面经济增长下行,中小企业发展举步维艰,向企业减税“让利”仍有待推进;民生方面的支出只能增不能减,保障性住房任务艰巨,城乡居民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水平仍然较低。防止政府与企与民争利需要一系列制度约束。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说,我国民生部分支出占比低于1/3,而且包括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用于自身的支出。必须控制政府收入用于政府自身消费过高的突出现象,全面实现财政预决算公开透明。

  王小鲁说,政府“三公消费”及大量资金用于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问题严重,由于缺乏严格透明的制度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每年造成公共资金大量流失、大量腐败和灰色收入等问题。

  “当前的财政问题核心不是总量不足,而是结构不合理。”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使财政支出更多地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部分专家还建议应根据实际的经济发展状况,合理制定科学的税收增长速度指标和考核机制,改变过分看重GDP和税收等指标的不科学政绩观。

  刘尚希认为,财政预决算的公开程度和范围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的预算决算情况、转移支付情况、本级预算的使用情况都要向社会公众公开。目前财政给予发改委、科技、教育等部门的钱是“切块”,但这些部门具有“二次分配权”,二次分配的情况应该进一步公开。

  此外,还应加强立法规范税收征管。健全税法,对税收的名目、标准税率、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都立法监管,限制税收征管的随意性,使“过头税”、“零散税”等现象无处遁形。

  管好地方政府的“钱袋子”,还应遏制地方乱开源。王小鲁建议,合理规范政府收入尤其是预算外收入。我国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20%,但加上预算外收入约占到GDP的1/3。应大量清理和压缩不规范的政府基金、名目繁多的各种收费和罚款,改革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管理制度。条件成熟时,取消预算外收入制度,全部纳入全口径财政预算管理范围。(记者 王晖余)

  “零散税”花样大起底

  一方面,国家给小微企业减负,从2013年8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两万元的小微企业将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另一方面,一些地方为解财政增收乏力的困境,成立“零散税”征收领导小组,开展运动式征收工作。这种与中央精神背道而驰的做法,所为何来?最近,半月谈记者走进基层,探寻“零散税”究竟。

  地方财政“新支点”?

  最近,在湖北省襄阳市、湖南省娄底市、江苏省泰兴市、陕西省商南县、河北省邯郸市、晋州市以及山东省等地,一种新的税收形式似乎正成为地方财政增长的新支点——“零散税”。

  今年上半年,陕西省商南县地税收入7400万元,同比增长28.1%,占全年任务的52.1%。商南县地税局总结经验时说,重要的一点是“狠抓零散税管理”,“小税种”做出“大文章”。他们在深入开展税源清查的基础上,县地税部门对砖厂、药店、建筑材料、汽车修理等个体工商户调整税收定额。

  江苏省泰兴市今年上半年“零散税”征收总额达到1840万元,全年预计可达3500万元。该市地税局征收管理科负责人说,该市成立了专门的零散税征收领导小组,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部门的领导参加,每个乡镇园区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班子,招聘了相应的人员,进行零散税收的代征工作。

  今年前5个月,河北省晋州市的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2.65%,达到4.4亿元,增幅在石家庄市的24个县(市)区中位列第5位。在该市的三项促收入举措中,有一条就是“加强小税种和零散税管理”。

  花样翻新,竭泽而渔

  河南省三门峡市的一位干部向半月谈记者介绍了地方政府征收“零散税”,应对财政吃紧时的几种办法。

  一、地毯式搜索。每到征收“零散税”时,地方税务部门会给各个税务员划分片区,下达任务,采取地毯式搜索,逐街逐巷、逐门逐户推进所谓“零星分散税”征收。一名村干部在配合管片的税务员征收“零散税”的日记里提到:早晨5点钟起来和同事开始征收,因为是集市,人们起得很早,一些门市早早开门营业了,经过一天口舌,虽然收获不是很大,仅仅600多元,但是村内的营业户基本收完了。

  二、狮子大开口式开价。“零散税”是对证照不全、地处偏僻、经营规模小、盈利能力差的个体经营户和集贸市场的临时经营户收缴的税收。按照规定,临时发生纳税义务的零散税收纳税人,应持相关证件到税务机关办理零散税收纳税人登记,税务机关为其核定应纳税额后,再进行征税。

  “依法纳税这件事在基层往往演化为口水战。”山东莒县国家税务局有关人士透露,由于税务部门管理中存在问题,面对“零散税”难管、户多、税少、工作量大、税收成本高,部分负责同志和税务人员不愿在这方面花力气、下功夫,未能制定科学系统的征税管理办法和制度。所以,一到征收“零散税”时,到底谁该纳税、纳多少税,谁也说不清。于是,税务人员就会“漫天要价”,个体户们也会“就地还钱”。

  2012年,河北媒体就曾报道,邯郸市大名县万堤镇商户被当地相关部门强收“零散税”,而收钱的人不开具任何收据,商户质疑征收“零散税”的依据,政府征收人员哑口无言。

  三、寅吃卯粮、卯吃寅粮式入库。在运动式征收“零散税”过程中,一些地方存在提前征税行为。广东省公布的一份审计报告显示,有2个市的地税部门未经清算先征收2户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款1.7亿多元。

  也有追溯征收过去的。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出台的《娄星区2013年零散税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加强对非住房出租(自营)税收、砖瓦灰沙石等建筑材料税收、集贸市场税收等6项零散税收的清理,有重大偷税行为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四、人为拔苗助长。为多收“零散税”,有的区县人为推进“个体户转企业”的数量。如西安市某区下发文件称,“确保年内完成‘个转企’1200户以上;以后每年按照50%以上的比例递增”。

  “指标”所逼,思想作怪

  各地抓收“零散税”的原因,主要与当前整体经济走势有关。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鹏分析指出,从2009年第四季度开始,我国GDP增速进入下滑区间,一直下滑到2012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略有好转。今年上半年,我国GDP增速回落至7.6%。

  按说,经济增速下降,税收增速也应随之下降,但在一些地方,税收增长却是硬性任务。最近,河南省召开全省工作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各项经济指标并不理想,下半年要“确保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山东一名地方税务干部透露,各地“零散税”、小税种以前也要收,但今年是加码收,年年挖潜难免引起纳税人抱怨。

  也有观点认为,多地加强征收零散税和现行税制下地方的事权与财权不匹配有关。中央财政收入占比大幅度提高后,地方固定收入出现明显下滑,增加了在经济下行期地方出现财政困难的概率,导致一些地方为增收违规操作。

  一些群众指出,零散税不仅仅是“指标”逼的,还有一部分政府和官员不愿意“与民同苦”,不愿意过“紧日子”的享乐主义思想在作怪。在当前反“四风”的背景下,这种通过征收“零散税”方式加大企业和群众负担的政府部门和干部们,真该照一照镜子、正一正衣冠。

  谨防以“堵漏”为名变相与民争利

  我国现行税法里,没有“零散税”这一税种。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税务专家张继民说,“零散税”这个说法不科学,理论上说,这不是一个具体的税种,是一个多种税。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著名税法专家刘桓说,“零散税”就是对小企业征收一些不是特别常见的税种。虽然征收“零散税”可以堵塞税收管理当中的漏洞,但要防止地方借机对一些企业征收过头税,或者利用企业对税法不太熟悉的情况,做一些对企业生产发展不利的事情。

  8月1日起,国家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其目的就是为了帮助小微企业减负,促进市场繁荣和经济发展。而一些地方征收“零散税”的做法,恰恰与中央精神背道而驰,或将冲抵中央的优惠政策实施效果。

  供职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谭浩俊认为,处于社会夹心层的小微企业,虽然承担着居民就业、收入增长、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责任,却一直处于社会的边缘地带。这次国家将政策利好落到小微企业身上,让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能尽快走出困境,才能避免经济增速下滑带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不应该是一种权宜之计,不能只顾眼前不顾长远。

  浙江省杭州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副处长楼建民认为,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提振信心。但接下来还需要相关配套的实施细则,加强对地方执行情况的监管,严厉杜绝给小微企业变相增负的情况,让小微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

  经济学家指出,地方税收逆势飘红的背后,暗藏着小微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的艰难处境。税法还提倡“涵养税源”,一些地方这种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手段,只会进一步拉低经济增长。(记者 李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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