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院士评选越来越需要“运作”

2013年09月12日07:10  钱江晚报

  在10日的庭审中,张曙光称,他先后3次向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索取钱款共计人民币800万元、两次收受武汉正远铁路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共计1000万元、收受北京博得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丙玉钱款人民币500万元,均与参评院士“需要花钱”有关。

  参评院士“需要花钱”的消息,引发了公众诸多质疑。很多人在问,评院士也要花钱?钱都花在了哪儿?院士评选是否存在“不能说的秘密”?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现状:院士评选越来越需要“运作”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兰娟告诉记者,院士必须是在国内、国际有原创性成果,并且在这个领域是学科带头人,有重大社会经济贡献的。“这些成就是干出来,不是跑出来的。”

  国际著名海洋科学家、同济大学海洋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汪品先院士说,张曙光索贿参评院士一事,充分暴露了我国院士评选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现行的院士制度是特殊时期的产物,今后如果不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这一制度将受到更多争议。“作为一名中国科学院院士,院士的头衔于我代表了一种荣誉、一种学术界的承认,而绝不是用来换别的东西。”汪品先院士说。

  上海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沈建华研究员认为,近年来很多案例都说明,目前在我国的院士评选中,出现越来越需要“运作”的情况,甚至由单位出面,组织强大的公关团队,有强大的财力支持,这在圈内几乎是公开的秘密。当选院士的人,不一定是科研能力最强、学术成就最突出的,而是那些拥有一定社会地位、能够调动一定行政资源的人。

  中科院回应:未收到“花钱参评投诉”

  实际上,2009年,两院院士新增选名单中,就包含了很多高校或研究机构的领导,有行政职务的候选人居多,曾引发很大争议。

  针对这些质疑,中科院学部工作局11日晚发表声明表示,在张曙光参选过程中,中科院未曾收到关于“花钱参评”的相关投诉。在此次有关方面的司法调查中,如查实哪位院士有受贿等违法行为,除其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中科院将按照院士章程的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欢迎社会监督。

  针对院士增选所应具备的条件和相关程序,中科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具体章程和规范均可在“中国科学院学部与院士”网站查找。《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行为规范》则明确提出,“院士要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对增选工作的影响以及行政上的干预,不对任何个人和单位作承诺,不接受请托说情和各种名目的送礼,不参加可能影响院士增选公正性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追问:张曙光“打点”了何人,必须追查

  在此次张曙光案件中,“需要‘打点’的究竟为何人,必须追查。”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这反映出院士评选中“跑要”的不正常现象,虽然一直强调要拒绝拉关系跑票,但这种现象却没有完全杜绝。而这么巨大的金额更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

  “院士评选有严重利益化的倾向。”熊丙奇说,评审中将一些学术标准异化为“利益标准”,是一种非常畸形的学术成长路径。当学术权和行政权结合,将产生“学官”群体,他们通吃官场、教育界、学术界、企业界。

  熊丙奇介绍,世界一流大学和国际学术界的基本规则是——从利益回避出发,一旦某个学者担任学校和研究院所领导岗位,将不得再从事学术,学术和行政必须两选一,而不得都占。否则,就无法避免行政力量用权力瓜分教育资源与学术资源,制造教育评价与学术评价不公平的问题。

  鉴于院士制度在执行中出现走样,专家呼吁,对于院士评审中的种种弊端,有必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增加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把院士评选的全过程都放进“制度的笼子里”加以监管,减少院士评选中的腐败现象,同时将一些热衷于参选院士的高官、央企高管,置于公众和同行的监督之下。

  索贿受贿2300万元

  张曙光参评院士始末

  记者查阅公开资料显示,在中科院2007年院士增选中,技术科学部45人的有效候选人名单中,张曙光在列。在2009年中科院院士增选中,技术科学部的27人的初步候选人名单中,张曙光再次位列其中。两次参评专业都是“铁道车辆”。

  张曙光在庭审中回忆:2006年他为参评院士做准备,戈建鸣得知后主动找到他,表示需要用钱、用多少就跟他说。张曙光回答“200万元差不多”。大约2006年底2007年初,戈建鸣第一次给张曙光拿来了200万元。当公诉人问道:“这笔钱是用来参评院士的吗?”张曙光明确回答“是”。

  根据张曙光供述,2007年参评因少了7票落选,他多次和戈建鸣电话沟通参评院士一事,主要商量“如何花点钱”促成此事。“戈认为是钱花得不到位,不是想象的这么简单,下一次要早作准备。”此后,戈两次从常州开车到北京京都信苑饭店,每次将300万的现金用纸箱装好后交给张,用于张曙光参评院士开销。

  王建新则称,“2008年7、8月,张曙光找我去他办公室,当时他正在准备第二次申请院士,需要组织科研成果,让院士们了解他的成果,还要打点评审,需要一些费用。”王建新立即表示可以“赞助一部分”,还表示自己了解到武汉大学引进一个院士需要安家费、科研经费等500万元,于是按照这个标准第一次给张曙光送去500万。2009年3、4月,张曙光的初评挺顺利,在他的办公室,王建新表示“评上了还得感谢评审”,自己可以再赞助。王建新说,2009年,张曙光第二次以1票之差落选,很沮丧。王建新则表示,即使落选了,也得感谢评审,当年11月份,他又给了张曙光500万。

  当公诉人问及张曙光为何收受北京博得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丙玉钱款人民币500万元时,他同样表示“当时正是第二次申请院士,需要花钱。”

  (原标题:现状:院士评选越来越需要“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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