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3日电 (记者常红 吕峥)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社会公益研究中心今日共同发布女童保护研究报告。报告认为,基本监护的缺失是导致女童遭受伤害的直接原因。通过对众多案例的分析发现,很大一部分受害者是缺乏基本监护的儿童群体,例如留守、流动儿童、智障儿童等等。
基本监护的缺失给了侵害人大量的可乘之机,并且事后难以被及时发现,导致重复性的、长期性的侵害。
在当前社会,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是监护缺失的重要群体,他们会因为自己的父母不在身边或父母照顾不周而出现额外的高风险。今年5月,全国妇联发布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报告显示,根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推算,全国
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6万人,占所有农村儿童比重达37.7%,占全国儿童的比例为21.9%。与2005年全国1%抽样的调查估算数据相比,5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人,增幅为4.1%。
已有的调查数据显示,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成为主要的受害者。“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本地农村留守女童受害者多;在经济发达地区,流动女童(外来务工人员或其女儿)受害者多。如化州市此类案件中被害人,本地农村留守女童占94%,高州市院情况也类似;而在深圳宝安区,被害人是外来流动人口的占88%。”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统计,2007年以来流动人口中猥亵儿童犯罪呈上升趋势。从被告人的户籍情况统计来看,被告人(加害人)为北京本地的13件,占案件总数的27.7%;被告人为外地的34件,占案件总数的72.3%。朝阳区人民法院的统计表明,被侵犯儿童的家庭中,父母双方大部分外出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年幼子女,或由爷爷奶奶照看,或无人照看又未将孩子送往托儿所、幼儿园,孩子长时间独自留守或独自玩耍,给犯罪分子下手的机会。儿童家长的监护空白,是儿童容易受到猥亵侵犯的一个重要原因。
智力残障女童的照顾和监护需要更加专业化和额外的投入,而父母无法保障对其更多的精力投入,也容易造成安全隐患。虽然目前尚未有专门的数据统计智力残障女童受到伤害的比例,但是,根据目前媒体报道的案例,笔者发现这一群体受害的比例也远远高于正常儿童,如果正好智力残障女童又是留守女童,那么其受到伤害的概率又会提高。 智力残障女童因为存在身体缺陷更容易成为被侵犯的目标,而且事发之后很难被信任和保护,如果监护人没有更加细致的关注,很难发现被侵犯的事实,更加纵容加害人反复实施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