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驻华使馆回应扣押海航邮轮:依法律程序裁定

2013年09月17日10:27  法制网

  法制网南京9月17日电 记者丁国锋 9月16日晚《法制日报》记者独家获悉,16日下午15点17分,韩国驻华大使馆[微博]在新浪微博发出一条微博,首次回应海航“海娜号”邮轮在韩国济州岛被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扣押的诸多质疑,称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裁定,且韩国外交部就滞留旅客返回中国的各方面,给与了积极协助。

  《法制日报》记者得知消息后,迅速登陆韩国驻华大使馆在新浪开通的官方微博。该微博全文回应如下:9月13日,由于沙钢船务有限公司(香港)之前曾向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提交过扣押海航集团资产的申请,此法院即依照法律程序裁定,扣押了“海娜号”游轮。15日,大多数滞留乘客已通过海航包机返回中国,韩国外交部就此事在各方面给与了积极的协助。该微博发出后,并未得到媒体关注。

  记者了解到,该事件从一起国内企业的法律纠纷案件,因巨型豪华邮轮被扣国外,且造成1659名游客滞留济州岛,国家有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后,更受到媒体广泛关注,并迅速演变成为一起夺人眼球的“国际事件”。海航集团则面对游客指责和公众质疑,通过媒体高调指责韩国法院违反国际法。韩国驻华大使馆的上述回应,实际上可以解读为对相关质疑的首次正面回应。

  此前,《法制日报》记者曾于15日独家连线沙钢船务法务人员,对海航通过媒体谴责沙钢,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责等问题,回应称,事件源起海航逃避担保责任,双方经过英国伦敦仲裁庭6次仲裁,海航全输,且从交付船只、提请仲裁和诉讼的3年时间里,海航拒不履行担保责任,已造成沙钢船务严重经营困难。沙钢船务还回应说,所采取的法律措施类似国内诉讼保全,并不涉及实体处理,程序合法,如要追责需要看韩国法院扣押令是否错误。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国际公约,韩国地方法院依法介入该案,并采取扣押措施,法律上并无不妥,船舶扣押得到各国国内法和国际公约的认可。但这种扣押方式,在此次事件中之所以被广受质疑,海航和沙钢都迅速卷入舆论漩涡,主要涉及到大量旅客无辜滞留问题。

  相关法律专家评论事件背后暴露的问题时解读分析说,期待相关企业吸取教训,依法诚信经营,避免陷入法律困境而造成更大损失。同时也提出《海商法》应进行及时修订完善,应对类似法律纠纷处理。

(编辑:S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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