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原建筑工务副署长被公诉 涉行贿原副市长

2013年09月23日01:21  第一财经日报

  卢丽涛

  [ 在职位调动及升迁的过程中,叶虔先后向当时南山区委的主要领导行贿共计港币68万元 ]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原副署长叶虔涉嫌职务犯罪一案有了新进展。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昨日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通报,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对叶虔以受贿罪、行贿罪,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叶虔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9万元、港币29万港元。1998~1999年在深圳市南山区任职期间,先后向时任南山区委的主要领导行贿共计港币68万元。

  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该时任南山区主要领导就是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

  叶虔生于1965年,博士学位,曾先后担任南山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副主任及主任、深圳市南山区建设局局长,2005年10月,任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副署长(副局级)、党组成员。案发前,负责分管财务处和大运会工程管理处。

  今年1月28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叶虔立案侦查。2月6日,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叶虔被执行逮捕。

  检方指控,叶虔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9万元、港币29万港元。

  其中,在任职南山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副主任、主任等期间,多次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拨付、楼盘销售等方面,为相应的公司提供关照或便利,并收受了多家公司的好处费。

  在任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副署长等职务期间,叶虔曾一次向某工程公司董事长提出“借款”人民币100万元,该董事长马上安排公司财务人员将100万元存入叶虔的账户。

  在调查中,叶虔供称,考虑到多年来曾在招投标等方面帮过该公司不少忙,在该公司挂靠中标的大运中心的一个项目上,还在现场协调和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给予了不少关照,这笔钱“还不还都无所谓”。

  叶虔还以干股的形式入股某科技公司,在并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获得了该公司28%的股份,并帮助该公司在大运工程上拿下了不少采购合同。2011年6月,叶虔考虑到该公司在大运工程上赚取了不少利润,于是要求“分红”,并收到了人民币60万元。

  另据检方指控,叶虔还涉嫌行贿罪。1998年底,叶虔在南油集团任开发部副经理,1999年初调任南山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副主任、1999年底任南山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主任。

  在职位调动及升迁的过程中,叶虔先后向当时南山区委的主要领导行贿共计港币68万元。知情人士透露,该时任南山区主要领导为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

  2012年12月1日,广东省纪委公告称,梁道行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上述知情人士称,梁道行相关案件正在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办理中。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通讯员汪林丰、李蕴蕴亦有贡献)

 

(编辑:SN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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