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民警为房姐联系办假户口获刑一年

2013年09月29日14:04  人民网

  人民网西安9月29日电(吴超、高岗、白凯) 9月29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公开宣判。

  靖边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新堂身为公安干警,受他人指使,在山西积极活动为被告人龚爱爱办理假户籍,严重扰乱了国家户籍管理秩序,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据此判处张新堂有期徒刑1年。

  宣判后,被告人张新堂当庭表示上诉。

(编辑: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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