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9月30日电(记者张周来)记者30日从广西梧州市纪委了解到,今年中秋节前夕梧州市藤县太平镇有关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发放给该镇机关干部职工,梧州市纪委、监察局对此事件已经进行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
9月13日,有网民发帖举报藤县太平镇政府“巧借名目,以工会名义公款向干部发放月饼,每人3盒,每人价值估计为200元,总价估计为1万元”。这一信息受到各方高度关注,梧州市、藤县纪检监察部门随后介入调查。
梧州市纪委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梧州市纪委、监察部门调查认为网民举报基本属实。太平镇党委书记、镇长、镇人大主席等人在中秋节前夕共同商定由政府出钱、以工会名义为80多名机关干部职工发放月饼,每人1.5公斤。9月13日月饼送至镇政府,当天已有30多人领取,但晚上即有网民举报此事。
梧州市纪委近日发出通报称,藤县太平镇有关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发放给该镇机关干部职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精神,属于顶风违纪。
梧州市纪委已决定给予太平镇党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太平镇镇长、镇人大主席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太平镇党委、政府向藤县县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纪检监察部门查实之后已要求太平镇将全部月饼退回或者由干部职工按照每公斤120元价格自愿掏钱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