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对公务接待费等制定明确定义

2013年10月10日07: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市财政局答复韩志鹏“三公”提案 表示将规范街镇“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范本

  今年6月,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向市政协递交提案《规范晒“三公”的乱作为和不作为》,对街镇“三公”经费公开提出4大建议,昨日,韩志鹏收到了广州市财政局的正式提案答复。答复透露,广州市将为市直单位和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及所属镇街统一制定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范本,将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因公出国(境)的定义、范围,预决算编制、资金审核和财务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文/记者王鹤

  提案建议:广州统一设定“三公”公开模板

  答复:2012年“三公”决算公开将有统一范本

  关于韩志鹏最为关心的镇街“三公”经费公开的有关事宜,提案答复表示,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将按“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责任分工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不断督促各区(县级市)做好辖属镇街“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完善财务管理,加强审计监督,统一公开范本,确保镇街“三公”经费的使用依法合规。

  韩志鹏在提案中建议广州统一设定模板,请有关部门统一全市晒“三公”的时间、内容、格式、口径。

  提案答复表示,由于广州各区(县级市)先前没有“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统一范本,因而公开2011年“三公”经费信息时,详细程度不尽一致。为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市财政局将统一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范本,指导市直单位和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及所属镇街,在本级人大批复2012年政府总决算后,按上述规范文本,在统一的时间公开2012年“三公”经费决算。至此,全市三级政府“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的格式实现了统一。广州市将有两个统一模板,一个是针对市属部门的预算公开模板,一个是针对街镇的“三公”经费公开模板。

  提案建议:明确公务接待费概念并规范公务接待

  答复:明确“三公”定义范围 待报审后执行

  今年街镇“三公”经费公开上,曾出现“天价”公务接待费。韩志鹏建议,创新财务管理,请有关部门明确公务接待费的概念并以此制定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接待标准、条件、范围、程序。以精细严密、可操作性强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市财政局的提案答复承认,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广州目前还没有“三公”经费管理的统一规定,实际操作主要依据国家、省、市不同时期制定的文件来执行,存在依据分散,政策条文相互矛盾等问题。根据市政府要求及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的意见》,市财政局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起草了《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将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因公出国(境)的定义、范围,预决算编制、资金审核和财务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目前该办法已征求了市直各单位意见,待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

  提案建议:

  联合审计监督

  答复:

  对部门和镇街进行重点检查

  对于韩志鹏提出的联合审计监督。提案答复并未完全采纳,而是回复要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市纪委、市审计局联合印发了76号文,细化和明确了“三公”经费审计工作的标准和操作规范,切实为规范“三公”经费审计监督提供制度依据和工作指引。下一步,负责“三公”经费公开进行指导、监督、审计的各职能部门,将按各自职能,加大对镇街“三公”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和审计力度。从单位管理制度、费用审批审核、财务报销环节入手,审查“三公”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在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如有必要,也可对一些部门和镇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对于启动问责机制,依法对应晒“三公”而未晒的镇街进行问责的建议,答复中没有正面回应,只是说,根据中央规定,截至2015年底前,公开“三公”经费的要求仅从中央扩大至县级政府及其部门,镇“三公”经费尚未纳入上述文件要求公开的范围。尽管如此,在广州市的统筹协调下,截至9月中旬,全市164个镇街已全部公开了2011年“三公”经费决算信息,成为全国首个三级政府全部公开“三公”经费信息的城市,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先行先试”的改革精神。

  省级部门“晒三公”接近尾声

  仍有7机构未晒三公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9月初开始,广东省级部门陆续开晒2012年部门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决算,现在已接近尾声。截至昨日下午5时,记者统计的48个省政府机构中,仍有7个机构在官网未能查询到三公经费决算,其中包括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经信委3个政府组成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日前专门发文统一2012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的公开时间和格式,但相比来说,广东省级的公开就没有统一步调。记者了解到,最早的在9月9日便公开了,在过去的9月份,40个省级机构陆陆续续公开了2012年三公经费决算,广东省水利厅在昨日也公开了决算。

  记者查询的48个省政府机构中,包括了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省国资委)、直属机构以及作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独立向省财厅报送预决算的部门管理机构(省粮食局、省监狱管理局等)。

  截至昨日下午5时,仍有7个机构未能在官网查询到2012年部门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包括广东省经信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监察厅,以及广东省工商局、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省政府侨务办、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其中省监察厅、广东省经信委、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省政府侨务办、省政府港澳事务办的网站,不仅查询不到2012年的三公经费决算,连2011年的也查询不到。

  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法制办、省体育局、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等先后在9月最后一周公开了2012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其中金融办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53.08万元,占当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支出1310.41万元的4%,与2010年的100.24万元相比大幅减少近半;交通厅及环保厅公车运行费用均在7万元/辆以上。而广东省体育局的则有所增加。2012年省体育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881.60万元,比2011年增加51.05万元,增长6.15%,体育局没有解释原因。 (详见下表)

(原标题:“公务接待费”将明确定义)

(编辑:S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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