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妻子称儿子画作版税结算后将全部捐出

2013年10月11日08:30  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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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讯 记者孟庆利、罗坪,通讯员卫涛报道:沈阳小贩夏俊峰已经被执行死刑,但围绕这个家庭的话题似乎还没有结束。10月9日下午,台湾知名漫画家几米品牌官方微博的一则针对“天才小画家”的维权声明引发网络关注,网友纷纷质疑夏俊峰之子强强的画作涉嫌抄袭几米作品

  9日晚,夏俊峰之妻张晶连发三条微博致歉,称自己“只初中文化,不知道画还有抄袭之说”。10日,张晶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目前未收到有关画作的任何版税,待结算后将全数以强强名义公开捐出,并称以后将好好照顾孩子,不再发微博。10日,几米品牌发声明称,若诉诸法律会影响几米的创作心情,希望公众还作者安静空间。律师指出,临摹作品本身无可非议,对于孩子甚至应该鼓励,但若出版临摹画,则应尊重原创作者。

  画作:有临摹但作了修改

  9日,几米品牌官方微博(幾米JimmySPA)发布微博称,关于近期出现的两位天才小画家事件,几米品牌已在了解相关讯息并拟定对应办法当中。

  该微博发出后,网友质疑强强的画作涉嫌抄袭几米作品。9日晚,张晶在其实名微博中连续发出3条微博,向几米公开道歉。她称强强确实临摹了几米的画,也出版了一本画册。“我书读的少,只初中文化,不知道画还有抄袭之说,如果此事伤害了几米老师,我在这里先表示歉意,我真的不懂,请谅解好吗?”

  10日,张晶对媒体解释道,强强确实临摹了几米的画作,但并非抄袭,自己道歉是不愿意伤害他人。她称,自己确实不知道画还有抄袭之说,又没能联系上几米老师,所以先把这个责任揽下来。张晶称,强强在两年多前接触到几米的漫画,十分喜爱,并加以临摹。据介绍,强强从7岁到现在的300多张画中,有十几张临摹了几米画作,但是每张画强强都加入了自己的想法。

  记者也注意到,2012年7月、9月,张晶在微博上与网友的对话中也多次公开表示,强强有些画作是看几米画作启发的或者是根据几米画作修改的。

  张晶:版税结算后将捐出

  尽管张晶称自己不懂,但出版机构却是专业的。据悉,强强画作的出版策划方是二楼出版机构,出版方是吉林美术出版社,果麦文化传媒董事长路金波也有参与画作出版。

  10日,二楼出版机构负责人葛磊对媒体表示,强强作品中同几米风格类似的作品有十几张,之前张晶也有过交代,并未刻意隐瞒,从出版的角度,当时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吉林美术出版社社长赵国强则表示,出版社目前正在对夏健强的作品和几米的作品逐幅进行对照,临摹是否涉嫌抄袭,出版单位会根据出版法版权法有一个回应,下一步将把书下架封存,出版社进行回收。

  几米品牌也再次公开发布5点声明,该声明称,对于商业上恶意的盗用或剽窃,他们依然会努力坚持依法保护原创者的权益;近年来层出不穷的模仿画作形式,会影响到几米从事创作的心情及时间,所以请公众“让几米保持宁静,继续他单纯的创作生活”。声明中,没有明示会否采取法律措施。

  10日,张晶接受了羊城晚报记者的采访,对于网上针对孩子画作的质疑,她不愿多谈。她对记者表示,目前还未收到有关画作的任何版税,待结算后将全数以强强名义公开捐出。她还表示,以后将停写微博,专心照顾孩子。

  律师:出版需尊重原创

  临摹是否涉嫌侵权?对此,广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饶卫华表示,作为初学者,临摹任何名家的画作本身无可非议,对于孩子甚至应该鼓励。但若将临摹的画作直接出版,既未征得对方同意,又未署名原创者,此类做法极为不妥,有侵权之嫌。

  饶卫华指出,判断一幅已出版的画作是否构成侵权(排除未出版),主要根据画面的结构、布局、色彩、风格、线条、光线、主体思想等综合判断,看其与原创相比是否有实质性差别,若无则涉嫌侵权。而最关键的环节,在于有临摹性质的画作,是否公开出版,若出版前征得对方同意,并署名了原创作者,则不构成侵权。

  他还表示,如果原创作者的权利人并无追究此事,法院也不会过问或受理侵权之事。

(原标题:夏俊峰之子画作版税捐出 夏妻就孩子临摹几米致歉)

  相关报道: 夏俊峰刺死城管之父兼3份职 称我的月圆不了

(编辑: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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