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专家认为:中方建议签署中国—东盟国家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是让邻居更加放心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王幸):中国总理李克强日前在文莱出席第十六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时,提出积极探讨签署中国-东盟国家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建议。这项建议位于李克强提出的七项建议的第一条,引起各方的极大关注。中国东盟问题专家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中方的出这一建议是为了让周边邻居更放心,进一步增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互信。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曲星认为,中方提出这一建议回应了东盟在发展与中国关系上的重大关切。他说,“东盟在发展与中国的关系上有一个很大关切,因为在实力对比上他们与中国有很大差距,历史上曾经也发生过一些各种各样的问题,现实中在海上还有一些争端,所以他们最担心的是,能不能与中国真正和平友好相处。我们提出签署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其中的‘睦邻’是非常重要的。就是把双边建立友好的睦邻关系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排除用武力解决争端的选项。”
东南亚国家1976年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中国于2003年率先加入这一条约,目前东盟还与美日韩俄印等国签署了这一条约,亚太地区存在一个多国共同参与签署的《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架构。但从中国和东盟双边层面来说,还没有真正的双边条约的安排。曲星认为,如果签署这一条约可以为中国与东盟关系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他说,“现在中国提出与东盟来签署一个双边性质的睦邻友好合作的条约,这样就把中国与东盟的关系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奠定了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而且李总理提出的这个条约多了‘睦邻’两字,包括共同致力于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这是非常重要的,就是使双边高层次的合作关系有了法律基础和法律框架。所以,在政治上非常重要的。”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南亚东南亚研究所副所长张学刚认为,中方主动提出探讨签署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是具有开创性的一个举措,具有新时代的特点,体现了中国新型的友好合作理念,而且对中国与东盟和平解决南海争议具有指导作用。他说,“从安全的角度来讲,条约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首先,以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为基础,中国和东盟可以更加稳妥、积极地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的协商。第二,在此基础上,可以更好地深化和拓展中国与东盟达成的‘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后续行动指针’的工作,比如探索在非敏感领域探索及开展渔业、海上搜救等方面更加顺畅的合作。对于共同妥善应对一些地区热点敏感问题,也可以起到更好的指导作用。在此基础上,中国与东盟可以更深入地开展非传统安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张学刚认为,在中国—东盟合作将从“黄金十年”迈向“钻石十年”的关键的转折点上,李总理此时提出积极探讨与东盟国家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对中国—东盟关系未来发展意义深远。他说,“这个条约的意义是非常深远的。首先对整个中国—东盟关系总体的稳定与和平将起到一个最基础性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对未来十年中国—东盟由‘黄金十年’发展升级为‘钻石十年’的经济繁荣和共同发展,将提供一个非常坚实的一个安全保障。在此基础上,中国—东盟就可以实现更深的互信,共同参与和开展更深度的合作。比如说,海上互联互通,共同打造新型的海上丝绸之路,港口对接,海上共同开发,打造和开启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