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6省份取消O牌车 被质疑减弱社会监督

2013年10月16日07: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全国全面取消“O牌”的省份达16个

  10月起甘肃省O号牌将变更为普通民用号牌

  有质疑认为O牌车取消后降低标识性会减弱社会监督

  业内专家表示是否取消在公安系统内仍存争议

  文 本报记者杜安娜

  “兰州的情况有些特殊,O牌车不受单双号限行,群众意见很大”,说到甘肃省也加入到取消O牌车的队伍,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贾忠平说,“这也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上近年来取消特权车的呼声越来越多。”

  运行18年O牌车终结

  与职能部门的淡定不同,兰州市民们却有些惊讶,见惯了18年的特权车牌说取消就取消了。

  贾忠平说,他所使用的O牌车也从此与普通车辆再无任何差别。

  据他介绍,甘肃全省O号牌车一共4600辆。当时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公安号牌的通知要求,1995年5月,甘肃省开始启用公安专段号牌。

  贾忠平坦言,多年来,甘O作为一种特权车牌一直被老百姓所诟病。“原本应当规范遵守交通法规的执法人员反而成了交通违法的主力军。一些特权车使用者特权思想严重,闯红灯、压黄线、逆行、乱停乱放、乱鸣喇叭、超速行驶。”

  遇到这些情况,交警却无法执法。原因是众所周知的,交警执法队一直隶属于公安部门,“谁会拿自己开刀?”一位在交通一线多年的工作人员坦率地表示。

  不再新增,老O牌自然淘汰

  2004年上海市在全国较早取消O牌车。当年1月1日,全面取消“沪O”车牌后,街上再也见不到一辆挂着“O”字牌照的公安警务车。

  与上海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从10月1日起,甘肃省停止核发甘O号牌,不过仍保持现有的“O”字打头的车辆,只是,“所有挂有甘O号牌的车辆将不再享有任何特权”。

  贾忠平谈到,为避免专段号牌车辆转档、换发属地民用号牌过程中造成的浪费,已经核发的专段号牌将继续使用,将其与普通民用号牌车辆同等对待。

  从10月1日起,所有甘O车辆都按照兰州市尾号限行的规定,执行尾号限行措施上路行驶。“同时,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对原核发专段号牌的公安机关车辆,确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警车管理规定》的,换发警车号牌。而对其他单位核发的专段号牌车辆,按照自愿原则,愿意转为属地民用号牌的,办理变更手续、收回专段号牌。”贾忠平说还有继续使用的,车辆可使用至报废为止。

  最初设计没有特权

  事实上,甘肃省取消O牌车的步伐正走在了天平的正中间。

  继2004年上海取消O牌车后,全国各省份也陆续取消。在此之前,全国31个省市区中,全面取消“O”牌的有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浙江、江苏、陕西、河南、湖南、宁夏、吉林、安徽等15个省市。甘肃省的加入,让全面取消O牌车的省份恰好过半。

  “现在O牌车弊端尽显,这与当时设置车牌时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驰。”湖北省公安厅交警队一位负责人谈到,O牌车是上世纪90年代开始使用的车段号,给公安系统专用。其实,这也是对上世纪80年代“GA牌”发放失控的一个纠正。“那时,GA牌从公安扩大到机关,甚至流入到社会。”

  这位负责人谈到,O牌最开始只是一个身份的标识,并没有任何特权。“况且那时候,车辆不多,在整个车辆数量中所占比重相当小。”

  “那时,全国正处在兴修公路的高峰时期,国家向所有车辆征收公路养路费以弥补财政的不足”,这位负责人谈到,从国家财政上来说,向O牌车收费,“无疑是政府部门把一个口袋里的钱换到另外一个口袋”。

  “加上公安是政府的强势部门,所以当时就有一些文件规定,免除这些特殊车辆的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这位负责人说,这算是O牌车特权滋生的第一阶段。

  政府投入公路修建,欠下了大笔贷款。2004年,为收费还贷,国务院颁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在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

  “规定一出,很多人就开始钻空子”,结果收费站遍地开花,“几乎每隔50多公里就有一个收费站”。

  “公安部门不愿放权,交通管理部门也不愿收这个钱”,最后,O牌就成了在高速和普通公路上的通行证。“那时的管理相当粗放,每个地方的 O牌车的权限也不尽相同。比如在广东、湖北、湖南,对所有的O牌车都不收取普通公路使用费用,而河南、陕西,只对本省的O牌车免费。”这位负责人谈到,还有些省份甚至混乱到,本省的各地市之间O牌车是否收过路费完全取决于两地市之间“关系”的好坏。“这到了O牌车的第二阶段,也的确需要得到一些改变。”这位负责人谈到。从这一年开始,取消O牌车的呼声高涨起来。

  “大改”受催促“小改”被质疑

  就在2004年3月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提交了题为《取消“O”字头汽车牌照》的建议,当时与会代表们一直叫好。在接下来的5年时间里,也只有三四个省市区取消了O牌车,这一结果一直为外界所诟病,“都认为取消的步子太慢”。

  “大改”受到催促,“小改”也被质疑。与全面取消“O”牌不同,对一些只是部分取消的“小改”省份,质疑的声音越来越大。比如,内蒙古、山东在下辖部分市取消了“O”牌。而湖北、广西则是回收除公安机关外其他单位的“O”牌。

  原湖北省公安厅厅长吴永文在接受采访时谈到“小改”的弊端:2003年到2006年,湖北用三年时间,分批回收除公安机关外的所有“鄂O”车牌。但这种 “清理”很难彻底,后来,“鄂O”车牌被一些民警违规发放。

  所以只有继续“打补丁”,例如河北保定、秦皇岛等地,采取过包括O牌车在内的所有公务用车贴上“公务用车”标识牌,亮明身份,标明车属单位、监督电话,效果多不尽如人意。原因在于,很多人并不了解这项制度,虽然在一些娱乐场所、学校看到了“O”牌车,但不懂如何判断是在执行公务还是公车私用。

  在这个问题上,甘肃采取了折中的做法。贾忠平谈到:“变更后,甘O号牌与普通民用车牌同等待遇,这样也能够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公车用途,使得特权不再,部分O牌车的过分行为也得到监督。”

  公安内部存在意见分歧

  然而,在是否取消O牌车这件事上,争议一直未停止过。湖北省公安厅交警队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公安系统内部,意见也存在分歧”。

  他告诉记者,有一些“取消”只是“换汤不换药”,比如,西北某省虽然取消了O牌,但却给当地的公车换上了特殊的“身份证”,新车牌均以特殊的新的字母组合开头,系统内部人人都知道如何将这些车与普通社会车辆区别开来。

  “但普通民众就难以辨别。”同时,这位负责人谈到,这也正是一些未取消O牌车地区的担忧。“当大家都知道这辆车是公车的时候,用车人还会有所顾忌,违规时还有被抓拍的可能。如果是普通民用车牌,一般人想分辨也没有办法了。”

  这种意见也得到不少人的支持。据报道,近年来网友们自发的“随手拍”公车的行动,让不少公车在私用时有所忌惮。

  这位负责人也坦率地谈到,近两年来,虽然O牌还挂在车上,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但出车“活动”大不如前。他说,现在下班后,根本就不敢开自己的O牌车上路。

  解决权力滥用 重点在用车规范

  事实上,这好像陷入了“两难”僵局。正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取消“O”牌如同“撕标签”;保持O牌,贴公车标识相当于“贴标签”,各有利弊。撕标签让公众发现公车私用的难度加大;贴标签让交警网开一面的可能性提高。不过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是“撕标签”还是“贴标签”,而在于如何制约公车背后的特权。

  正如今年8月,湖南省交警部门曝光了当月违法车辆,其中违法数十次、上百次的公车大量存在,最多累计违法288次。交警表示,虽然取消了特权牌,但还是难管理。“尽管这些车被派了罚单,但最后都被内部消化了。”

  “车牌号实际上只是个符号,特权车牌无论取消还是标明都不能解决权力的滥用,重点还是在用车的规范上。”摘了“O”字车牌,还须修修“里子”,即制定具体的公车使用规定,不仅要定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还要公之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广西师范学院学者方邦超一语中的:或许,“政府权力自我约束和群众监督的路子,依然任重道远。”

(原标题:取消“O”牌能否取消特权?)

(编辑:S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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