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16日电 据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消息,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就《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加强对井盖等设施的管理,《条例》作了四方面的规定:
一是机动车道路上的井盖,应当按规定建设,其承载力和稳定性应当符合相关。
二是井盖应当具备防坠落和防盗窃功能,满足结构强度要求。
三是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加强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
四是从事管网维护等作业的,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设置醒目警示标志,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坠落、车辆陷落,并及时复原井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