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络名人董如彬涉三罪被批捕

2013年10月16日21:5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16日电 记者16日从中国公安部获悉,近日,在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云南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依法查处云南网络名人“边民”董如彬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犯罪案件。董如彬已于日前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董如彬,网名“边民”,男,1962年出生,云南省西双版纳人,大专文化,当过中学教师,曾因参与走私和聚众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后从事网站编辑、论坛管理员等职,2011年6月创办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先后在国内多个网络论坛发表耸人听闻的帖文赚取人气,2008年被云南《生活新报》评为“云南省十大网络牛人”。

  2013年8月底,昆明公安机关在查处一起治安违法案件时,根据涉案人员主动揭发,获取了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东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的犯罪线索;循线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董如彬于2011年6月在没有真实出资的情况下,伙同他人虚报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万元,欺骗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该公司。9月10日,董如彬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依法刑拘。

  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明,2011年以来,董利用其网络名人身份,伙同他人承接、策划、组织操纵了“寻甸黄四狼”“宣威癌症村”“航空界大佬风流死”等一系列以攫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捏造事实的网上恶意炒作,非法获利数十万元人民币,涉嫌非法经营、寻衅滋事等犯罪。

  专案组介绍,经多次炒作牟利,董如彬已形成了一套完整模式:接受炒作委托后,首先雇请或安排网络写手编造事实主帖和评论主帖;然后安排技术人员购买一些“马甲”、雇佣一些“水军”顶帖、跟帖造势;之后董如彬适时发表评论,并邀约一些“网络推手”和知名博主参与评论,吸引传统媒体跟进报道,使之迅速成为网络热点,以达到非法获利目的。

  为不断提升影响力,以获取更大经济利益,董如彬在各种社会热点问题中扮演“意见领袖”,不惜损害人民利益、抹黑国家形象。湄公河“10·5”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董如彬长时间在网上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发表大量严重歪曲事实的言论,宣称“湄公河惨案不是贩毒案、刑事案而是政治阴谋案”等,故意混淆是非、扰乱视听、误导公众,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据不完全统计,湄公河“10·5”案发生以来,董如彬共在网上编造传播相关不实言论443条,仅其中5条虚假信息即被转发4852次、评论4194条、点击31.5万次。

(编辑:SN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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