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官员回应旅游法成涨价法说法

2013年10月17日15:27  人民网

  [主持人]:酝酿中转型,在碰撞中前行。这可能说出了不仅仅我们要关注到目前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还要看到它积极转变的态度。《旅游法》实施之后,旅游团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下面问问李司长,监管司的司长。您如何看待现在有人说《旅游法》就是涨价法这样一个说法?[15:19]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司长 李任芷]:可以从这么几个方面来考虑这个问题。一是,《旅游法》第35条有若干项规定,明确提出了禁止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欺骗游客、并且通过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付费项目等等这样的一些形式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这些规定的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扭转“零负团费”这样的一种低价的操作运作的模式。也是想通过这样的一些具体的规定,来制止或者遏制欺客、宰客、不正当竞争等等违反市场规律的一些做法,侵害游客的一些行为。《旅游法》有关这一条的自律,是这次立法的一个核心,也是一个重点,这是一个。[15:21]

  [主持人]:也就是说以后我们再看到“零团费”这样的字眼出现的时候就要警惕了。[15:21]

  [李任芷]:对。另外一个,这一次就旅游团队而言,团队的费用确实上涨,上涨的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旅行社按照《旅游法》的有关规定,主动地在调整这种经营方式,而把以前的所谓“零团费”也好,“负团费”也好,那种操作模式给摒弃掉,包括他想通过购物店,通过另付费的项目,弥补它原来在团费的一些不足,这个应该是直接的原因。这样一个直接的原因,好象是有涨价了,但是实质上对游客来说,你这一部分的实际的费用是体现在你第一次的合同之间了。[15:22]

  [主持人]:不像原来的隐性的收费隐藏其中。[15:22]

  [李任芷]:我们认为,这个应该是旅行社在主动地调整自己的经营方式,引起的价格回归的调整。但是就我们现在的认识而言,有这个方向,有这个动力了,但是还没有完全回归到位。[15:23]

  [李任芷]: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现在很多的网民还有一些游客在担心,旅游团费的价格涨了,你的服务和质量是不是提升了。我觉得对待这个问题也得两方面来看。首先,旅行社在调整过程当中摒弃了原来的“零负团费”的操作模式,游客出去不是奔着一个赌,就是你让我去购物,我就不购物,有一些导游甚至有一些恶劣的导游会采取强迫甚至恶语相告这种性质。如果没有零负团费的操作模式,至少你是一个愉悦的心情去参与了,在这种程度上至少比原来的零负团费这种操作模式上,服务和质量是有提高的。但是服务质量的提高,我觉得它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随着旅行社的转型,随着旅行社由原来的价格竞争过渡到通过质量,通过服务,通过品牌的竞争,游客会得到更长期的好的服务,不断提升的服务。我觉得这也是一个因素。[15:23]

  [李任芷]:另外,从我们的角度上来讲,有些媒体和网友也在担心,会不会有一些旅行社通过《旅游法》来变相涨价。我们看,作为当前的形势来看,旅行社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如果哪个旅行社说想借现在的《旅游法》出台以后涨价,无益于等于是自杀,因为没有人去光顾你的产品,没有人去买你的产品。现在看,这种情况,目前情况应该是不大的。以后随着竞争过程中间,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变化,我们会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根据《旅游法》依法来监督这个市场,管理好这个市场。[15:25]

(编辑:SN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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