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就司法改革言论自由等在联合国接受质询

2013年10月23日03:0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联合国10月22日电 当地时间2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日内瓦联合国万国宫举行会议,中国接受第二轮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

  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特使吴海龙在发言中介绍中国过去四年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所作努力,以及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吴海龙说,当前中国在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梦,是每个中国人追求幸福生活、享受幸福生活的梦,也是人权梦。

  吴海龙表示,继促进和保障人权分别载入中国宪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中国共产党党章之后,“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又于去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时被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中国政府在如期完成《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的基础上,于2012年6月制定并公布了第二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

  吴海龙指出,经济是促进和保障人权的基础。一国人权保障水平不能脱离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中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的基本国情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了中国必须将保障13亿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任务。过去四年,中国坚持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中国政府努力确保“国强”与“民富”齐头并进,切实改善民生,确保广大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吴海龙在发言中还就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保障、中国政府的司法体制建设、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特殊群体的人权保障、少数民族的人权保障、香港特区与澳门特区的人权保障情况等多项议题进行了阐述和说明。

  吴海龙同时表示,中国政府积极倡导和参与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并与人权高专办公室和特别机制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吴海龙说,在人权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促进和保护人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在吴海龙发言后,中国代表团成员还就发展问题、中国司法公正和死刑问题、司法改革、言论自由、少数民族权利保障、言论表达与网络自由、妇女和儿童权利、宗教信仰等问题回答了各国代表提出的质询。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第17次会议于本月21日至11月1日举行,在本次会议上将审议中国、尼日利亚等15个国家的人权状况。

  国别人权审查(又称“普遍定期审议”)机制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完成建章立制工作时确定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每隔4年都要接受一次人权状况的全面审议。中国于2009年接受了首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完)

(原标题:中国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

(编辑:S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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