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林业局长被举报超生两孩 回应称是造谣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王伟正) 今年以来,南农网络问政(网络问政县市行)平台多次出现举报广东省陆丰市林业局长颜智远涉嫌超生、贪污等问题的网帖。10月17日,陆丰市纪委和宣传部门均对记者表示,对举报者反映的问题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早在3月22日,南农网络问政(网络问政县市行)平台就出现了“广东‘坟爷’事件爆出陆丰林业局长颜智远充当保护伞”的举报网帖。网帖称陆丰市林业局对“坟爷”非法占用生态林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设坟地等情况视而不见,“充当保护伞”。此前的3月19日,南方农村报新闻《人大代表承包公墓,非法敛财被称坟爷》率先报道“坟爷”事件。5月28日,南方农村报头版新闻《陆丰多部门为坟爷非法占地放行》对陆丰“坟爷”事件进行了追踪,并披露了陆丰市林业局绕过国土局,对“坟爷”占用林地并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进行违规审批的问题。
5月13日,南农网络问政(网络问政县市行)平台出现了“陆丰林业局长颜智远严重超生涉嫌贪污”的举报帖。帖子称颜智远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还一直升官,当地纪委、组织部门却对此不闻不问。网帖称颜智远育有3个小孩,分别出生于1990年、1992年和1994年,大儿子目前在澳洲读书,第三个小孩在广州读书。网帖还指出,颜智远为了逃避计生处罚,把第三个小孩户口挂在其胞兄颜智庆的名下。
10月17日,陆丰市纪委办公室陈主任告诉记者,对举报反映的颜智远超生的问题仍在调查中。“按规定,调查中的案件不便对外透露。”他建议记者到宣传部门了解。陆丰市委宣传部一位领导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此事仍在调查中,宣传部将督促纪委尽快调查清楚,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记者通报。
“那是造谣、恶意中伤。”10月18日,南方农村报记者致电颜智远,刚提及对其超生等问题的举报,颜智远就态度坚决地否定。颜智远告诉记者,陆丰市纪委和计生部门“查了又查”,认为有关举报并不属实。记者摊开颜智远的户籍资料向他求证,他才改口承认共生育了两个小孩,超生一个,但他否认超生两个小孩。颜智远告诉记者,他妻子也是公职人员,1997年计生部门对他们的超生问题进行了罚款,但拒绝透露处罚的详细情况。
颜智远的户籍资料显示,其名下有两名小孩:儿子颜某野出生于1990年12月,女儿颜某雨出生于1992年3月,两个小孩的出生年月与网帖举报的相符。颜智庆的户口簿上共有5个小孩,其中4个小孩出生于1981年至1986年间,第五个小孩颜某盛出生于1994年。颜智庆户籍资料显示,颜某盛2000年6月19日才“出生申报”入户,与其出生日相隔6年。对于“把儿子颜某盛挂在颜智庆名下”的质疑,颜智远回应,“挂在谁名下,就是谁的小孩。”
举报者陈登明(化名)告诉记者,即便颜智远只超生一个小孩,也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法规,但颜智远不仅没有受到处罚,这几年还一路高升。陈登明告诉记者,颜智远2005年前担任陆丰市林业局人秘股股长,2005年起任林业局副局长,2008年至今任林业局局长。按照有关规定,国家干部每次提拔任用前,都要进行计划生育审查。“他每次提拔任用前有没有进行计生审查,如何审查的?”
■法律链接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1986版)第十六条第一款:国家干部和职工超计划生育二胎的,除由所在单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外,在经济上由夫妻所在单位分别扣罚各方不低于工资收入百分之二十的超计划生育费,从小孩出生到七周岁止;违反生育间隔期限生育的,处罚至间隔期满为止。多胎生育者,从严处罚。
第十七条:超计划生育者,孕期检查、接生和住院等费用自理,产假不发工资;干部、职工男女双方在三年内不得提职和领取奖金(科技成果奖、创造发明奖除外);农民在五年内不安排在乡镇企业工作,不办理农业人口转非农业人口。
陆丰林业局长颜智远户籍资料显示其名下有2名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