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失地 村主任哥哥占地近800亩——沈阳“土豪别墅”是如何建成的?
新华网沈阳10月24日电 (记者汪伟 孙仁斌)近日,沈阳市一村委会主任的哥哥占村内土地千余亩建“土豪别墅”的消息备受社会关注。记者调查发现,别墅确系村委会主任哥哥所有,所建别墅属未批先建,所占集体土地也仅与镇政府和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合同,没有证据表明征得本村村民同意。而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记者采访到的张福安村村民反映,人均仅有1.4亩左右耕地,且没有土地承包合同作保障。
村委会主任哥哥占地建豪华园林
近日,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花街道张福安村村委会主任的哥哥被曝占千余亩土地违规建别墅。记者前往张福安村找到了这处隐藏在一家名为九厨食品有限公司院内的别墅。进入这家工厂,在工厂北侧,一处电动门将厂区隔开,里面是一处规模较大的园林。
隔着电动门,记者看到一条笔直的马路通往园区内,园内建有一处三层别墅,在园林南北两侧,建有两处仿古凉亭,每个凉亭顶部有几名工人正在施工。园区中间,还有一栋大型仿古建筑也已基本修建完毕,外观非常气派。园内水塘、围栏、花草相映成趣,俨然一座公园。
看到记者,一名保安警惕地过来问询,得知记者来意后,这名保安称园林的主人赵国富不在,并请记者离开。
随后,记者来到张福安村,破败的村委会内空无一人,一楼走廊的玻璃破碎。隔着窗户,记者看到会议室内一片狼藉,桌椅上落了厚厚一层灰尘。紧挨着村委会,一处红墙琉璃瓦的仿古建筑气势雄伟,院内一处两层小楼在大多是平房的村子里格外显眼。有村民告诉记者,这也是赵国富的住宅。
经村民印证,赵国富和身兼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二职的赵国强系兄弟关系。
村民:“能人”地多咱没地
一面是“土豪别墅”的大肆圈地,一面却是“失地农民”的一地难求。
“我们家四口人,人均分得耕地1.4亩,但是我们手里没有土地承包合同,将来占地可怎么办?”张福安村一位井姓村民对记者说。这种情况并非个例,记者在随机采访10余位村民时发现,这些村民均没有土地承包合同,且人均分得耕地面积仅为1.4亩左右。
张福安村一位王姓村民对记者说,2007年村里以动迁为名,将全体村民的耕地共计7000多亩一次性征收,并下发了停耕通知,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也于同一时间被上收,许多村民一度要到外地打工维持生计。然而,土地被征收后,村里并没有动迁。“停耕前村里说要动迁,一家能得一套楼房和10多万元,但是征收后耕地一直闲置。这中间谁有能耐,谁有关系就可以种这些地,村民闹了几次,耕地才又分到个人,但合同没有发下来。”
据了解,2008年,区政府通知村民复耕,但是土地承包合同却一直没有发回来。“复耕后,我们原本一人1.7亩的耕地变成了1.4亩,至于少了的耕地哪去了,没人知道。”有村民说。
采访中,村民最为担心的就是手中没有土地承包合同作为凭证,土地边界不清,将来发生征占土地,自己很难维权。另外,如果村干部私自转包土地,村民无法监督。
占地存疑 未批先建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所建工程并非别墅,而是沈阳绿嘉泓舍农业观光项目的一栋办公楼,该办公楼用地为集体建设用地。但是所谓的现代农业项目仅有一张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工建设也没有获得农委、规划等部门的审批,属于违规建设、违法用地。对此,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已对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将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置。
记者在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拿到了赵国富与高花镇和张福安村委会签订的三份土地承包合同,共计土地面积784.1亩。但是当记者问到,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是否经过村民集体讨论同意时,管委会称正在调查。在记者多次追问下,截至24日上午发稿时止,政府部门仍未能拿出经村民集体讨论同意的有关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对于本村集体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承包方案也应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对于征收农民土地的问题,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称,2007年3月31日,当地政府确实曾将村里7075亩土地全部停耕,2008年1月15日,当地政府又下发复耕决定,让村民复耕。至于政府为何征收张福安村土地、村民们少分的土地去向何处、村民何时能拿到土地承包合同,管委会方面没有给出答复。
据了解,对于张福安村支书、村委会主任赵国强是否涉嫌违法违纪,辽宁省、沈阳市纪委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