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家书曝光:曾笑称特长是诈骗 相信法律公正

2013年10月25日12:25  法律与生活

  吴英家书

  整理/本刊实习生 宋凯迪

  背景:

  生于1981年的吴英是浙江省东阳市人、浙江本色控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曾以浙江“亿万富姐”的头衔闻名遐迩。2007年,因涉嫌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7亿多元人民币,吴英被警方逮捕。自2007年吴英被捕之后,其父亲吴永正一直为女儿做无罪辩护。

  2009年,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吴英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其死刑。后吴英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尽管吴英在押期间曾检举多名政府官员受贿以求立功减刑,但迎来的仍是死刑的终审判决。这引发了中国法律界人士和民众的强烈反响,“经济犯罪罪不至死”、“刀下留人”等呼声高涨。

  吴英案终审后,其父吴永正以“吴英的父亲[微博]”为用户名注册了微博,作为与公众沟通的媒介,并频繁接受媒体采访。在过去的5年里,他一直艰难地复盘吴英的本色集团。对于一位文化程度不高的老人,吴永正为女儿辩护的路程之艰难可想而知。

  2013年6月6日,退出公众视野、在监狱服刑的吴英给父亲吴永正寄去了一封长达19页的家书。该家书的主要内容依旧是吴英要求父亲继续进行申诉,并提供了自己写的申诉书和证据。尽管吴英的这些说法和证据没有得到验证,但在这封长长的家书中却体现了吴英在经历从首富到囚徒的转折中其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以下是吴英家书的部分摘录:

  摘录一:我接受诈骗罪名

  接见时送入的物品、两本书、案卷和材料,警官都已交给我。

  记得在看守所时,每次我写信告诉你们我快坚持不下去时,爸总是想尽办法让律师或管教带进来一些关于我的书或资料让我看,用这种用心良苦的方式鼓励我,也用这种特殊的方式传递他对我的爱。我懂,也知道该怎么做,也会尽力的。

  万茵(作家,曾著《亿万富姐的罪与罚》一书)写的那本书我也看到了。监狱的改造生活和看守所不一样,每天,我们的生活都有一定的节奏和规律,有时候学习,有时候劳动……我花了5天每天吃零食的时间草草看了一遍(《亿万富姐的罪与罚》),(书)写得很好,我很感动,也很感激。我想说的(话)都帮我说了,更重要的是让我看到了父母、家人对我深深的爱,还有那么多素不相识的人对我的默默关心、支持和媒体界的朋友们为正义传递的正能量。让爸爸帮我谢谢他们。

  爸,我一直以为万茵和我不同姓,同名,而且是英雄的英字,现在才知道是草字(头)“茵”,我在上次写的信中还把他的名字写错了,真不好意思。真的不知道怎么感激这位大哥,以后我就叫他万茵大哥好吗?这样更尊重他。在我被判死刑之后一直在安慰你的竟是这位与我没有血缘关系的大哥。谢谢你,万茵大哥,有你在真好!而且我相信我和爸爸在之后的申诉之路有你陪伴,胜利一定属于我们,我也会一路微笑坚持到底的。

  每个人每天都会做很多事情,有些事情是非作(做)不可的,就像我现在每天都在想案子的事情。当然,我知道申诉之路很难,甚至也只是一个美丽的泡影,但我必须去这么做,实际上这是个挑战自我、战胜自我的过程。更重要的是,这关系我们家族的声誉、债权人的利益,更关系司法的公正。

  爸,万茵大哥为什么就不写了呢?我鼓励他继续写,我会提供素材给他,也需要他帮助你来完成我的心愿。我想过了,虽然我身陷高墙,但我还有脑子呀。(我)这一生走到这一步,多半是因我的性格而注定。我也知道错了,可是(我)再也回不去2006年的光景了。

  现在,我对诈骗这个灰色的光环自己都能接受了。很多时候,别人问我有什么特长,我就笑着对别人说:“诈骗。”尽管我心里很不情愿,但一个人一生总会犯错,“人非圣人,谁能无过?”最怕的就是没有勇气面对错误。债权人现在没能拿回一分钱,我很内疚,我不是有意的,可无意之中却造成了这种局面,也很不安。不管别人怎么评价我,我都已不在意,只希望能尽能力偿还他们的债。我会努力去做的,尽能力去偿还,做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这个人没什么优点,害人之心绝对没有,唯一(有)的就是心肠不坏。不管怎样,我都会尽自己的能力去偿还债务,这也就是我下段要提及的事。

  摘录二: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通过学法律,我也学到了规避风险。爸,我现在被剥夺政治权利,没有出版的权利,但我有申诉权。所以,我想到一条尽能力去偿还债务的路(出书)……我想让万茵大哥知道我是怎样学习法律自救并找出那么多的疑异的……

  爸,不知怎么才能和你最切入地谈这个案子。现在,我学习很多法律知识,虽不是很精通,(但)足以应对一般的证据非法排除(非法证据排除)。起初学法律的时候,我也一样只注重实体法。直到学习了诉讼法以后,(我)才觉得一个案子能否公正审判,最关键的是证据和程序的合法。还有,与别人不一样,我不喜欢单一地看一个事件,例如,我会把所有的法律文书前后对照比较,我始终相信如果一个证据是确凿的,不会发生变化。一旦某个证据(出现)案件认定的事实忽左忽右的(地)变化,这肯定是不合常理的。学(习)程序法之后,我还在看守所帮很多人把关,比如案件移送检察院后何时会来起诉书、起诉之后何时会来判决书,基本上我都能推算得很准,但唯独我自己这个案件我却一直不得其解……爸,我知道我的任性伤了你的心。可是,我也有苦衷……

  我很喜欢万茵大哥书中关于“判决的致命伤”那一节。事实上,学习法律之初,我在看不到别的证据材料的情形下也是用这种方式寻找案件的漏洞……我每天都沉浸在自己时清时乱的思维中……

  爸,我不能与你当面长谈,也只能用这种冗长的文字来诉说。希望你能明白女儿的难处,用这种方式相互沟通、互相理解……

  最后,还是那句话——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相信政府,我们不能因为极少数的司法人员的行为而否定大多数司法人员为社会做出的成就和贡献……

  爸,写到这,我才想到原来老爸其实是个文盲,或许这封信中我写的很多事太深奥了,你不一定能懂,你看完信后给万茵大哥看吧。以后,你面对媒体的时候笑一笑,少喝点儿酒,保重身体!我们的申诉之路不会太久,因为之前的传言中申诉要5年、10年,那是申诉方没有提供新的证据。

  还有,(2013年)5月22日我看新闻联播时,看见有关《新闻直播间》的消息了,虽然只有几秒钟我还是关注到了。明天就是我农历的生日了,监狱也给我们每位服刑人员准备了生日面。6年多了,第一次有人给我过生日(32岁生日),心里暖暖的。我也收到晓芳姑姑写来的生日贺卡……我想以后我们一起过生日团聚的日子也不会太遥远了!

  接见时。帮我送杨雄编著的《刑事诉讼法教材一本通》,我写新的申诉材料一定要用的。如送不进来就找监狱长,她一定会理解和帮忙的,我很庆幸自己能到女监!我一切都好,勿念!(吴英的信件由《亿万富姐的罪与罚》作者万茵提供,括号内文字为编辑所加)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13年9月上半月期

(编辑: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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