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于11月7日做客新华网,权威解读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相关热点话题。
[主持人]另外一个就是水,在中国水一直是一个公益性的产品,很多专家就表示,较低的水价可能不太利于水资源的节约利用,那请问您觉得在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上如何让价格杠杆起到一定的作用呢?
[郭剑英]水资源确实是我们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最重要的资源之一,但是对我们国家而言,水资源又是最短缺的资源之一。因此,如何节约用水、提高用水的效率,包括减少对水资源的污染,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在这方面,我觉得要综合采取各种措施,来提高大家节水的意识,提高大家节水的能力,提高我们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其中价格杠杆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过去水资源价格相对比较低廉,在满足生产生活需求的同时,也确实带来一些问题,就是有的时候我们可能浪费相对比较严重一些,我们现在一方面水资源严重短缺,一方面又在比较大地浪费,这也加剧了这方面的供需矛盾。所以近年来,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特别是在水价方面做了一些改革和探索,目的也是要在保证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这方面总的思路还是在稳定居民水价的同时,进一步地提高水资源的价格。
同时要建立一种有利于节水的水价制度,比如说我们对非居民的生产企业用水,在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过一定的使用量之后必须要付出更大的成本,这就促使我们的经营者进一步节约用水。对居民生活来讲也要有节水的意识,所以各地都在推行阶梯水价,已经有50%的城市实施了,而且也起到很好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国全面地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和刚才我介绍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实际上性质是一样的,核心就是在保证群众基本用水需求的用水价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发挥价格杠杆的引导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当然,我觉得光有阶梯水价可能还不够,我们还可以探索其他的一些定价方式,比如两部制水价,比如实行季节差价等,有很多种方式我们可以综合应用,核心的目的就是要促进节约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