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原副省长田学仁放弃上诉 无期判决生效

2013年11月12日03:29  京华时报
视频加载中,请稍候...
 
被告人田学仁在法庭上。来源:北京市一中院 被告人田学仁在法庭上。来源:北京市一中院

  京华时报讯 (记者 孙思娅)昨天是吉林省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上诉的最后一天,记者从其律师许兰亭处获悉,田学仁放弃上诉,判决已生效。11月1曰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宣判田学仁受贿案。法院认定了检方指控的受贿1919万余元,鉴于田学仁的认罪态度好及赃款已退赔的情节,从轻判处其无期徒刑。

  昨天,许兰亭介绍,其于上周五前往看守所会见了田学仁,对方表示对一审判决结果满意,放弃上诉。许兰亭讲,他见到田学仁时,对方情绪平静,没有什么话委托他带给家人,因为判决生效后,田学仁将马上进入监狱服刑,其家人也很快就可会见。

  此案于11月1日在市一中院一审宣判。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1995年至2011年间,田学仁在担任中共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吉林市委书记、吉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先后85次收受吉林天河药业有限公司、时任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缉私队队长徐为民等10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19.3575万元。案发后,赃款已经全部追缴。

  法院认为,田学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归案后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事实,认罪态度较好,赃款已全部追缴,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田学仁主动交代了有关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涉及数额总计为1688.897万元。此案开庭时,公诉方曾指出鉴于田学仁主动交代、如实供述和赃款已经全部追缴的情节,建议对他从轻处罚。

  检方指控

  2005年4月至2010年8月

  田学仁接受时任吉林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某某的请托,为该公司经营提供了帮助,先后7次收受郭某某给予的美元共计178万,折合人民币1217.0862万元。

  2001年7月至2011年春节

  田学仁接受时任吉林天河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征的请托,为其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取银行贷款及承揽吉林银行资产评估业务等事宜提供了帮助,先后17次共收受常征给予的人民币205万元、美元18万,共计折合人民币353.9801万元。

  2005年11月至2006年12月

  田学仁接受吉林省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丛连彪请托,为该公司人员因申报财政资金项目未被批准,向国家财政部有关人员发送“恐吓短信”而被追查的后续处理事宜,先后2次收受丛连彪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美元2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36.1678万元。其中,2万美元收受地点在从迪拜飞往埃及的飞机上。

  2002年5月至2003年10月

  田学仁接受时任延边德全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德全请托,为该公司收购延边庙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阻止同行业企业进入当地与其形成市场竞争等事宜提供了帮助,先后2次收受刘德全给予的美元共计4万,折合人民币33.1072万元。

  2000年春节至2010年5月

  田学仁接受吉林省长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春请托,为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揽吉林市污水处理项目、吉林省教育厅教学设备采购、吉林省卫生厅医疗设备采购及其家属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等事宜提供了帮助,先后27次收受刘连春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31万元。

  1995年12月至2005年10月

  田学仁接受时任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缉私队队长徐为民请托,为其先后提拔为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经侦支队支队长等事宜提供了帮助,利用担任中共吉林市委书记的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徐为民提拔为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政委提供了帮助,5次共收受徐为民给予的71.4605万元。

  2002年春节后至2005年10月

  田学仁接受时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副市长姜佐山请托,为其先后提拔为中共和龙市委常委、副书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等事宜提供了帮助,分4次收受姜佐山给予的28万元。

  2008年春节前至2011年4月

  田学仁接受时任吉林银行吉林分行行长姚兴旺请托,为其提拔为吉林银行行长助理提供帮助,先后7次收受姚兴旺给予的19万元。

  2001年5月至2010年8月

  田学仁为时任中共延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申万虎先后提拔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等事宜提供帮助,先后9次共收受申万虎给予的18.2768万元。

  1998年3月至2002年春节前

  田学仁接受时任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局长岳忠田的请托,为其提拔为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提供帮助,先后5次共收受11.2789万元。

  简历

  1947年10月生,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

  197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0月参加工作。东北师大函授毕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

  1994年3月任长春市委副书记。

  1997年任吉林市委副书记。

  1998年任吉林市委书记。

  2001年1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延边自治州委书记。

  2004年12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

  2004年12月

  任吉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07年5月

  任吉林省常务副省长。

  2007年10月

  任吉林省常务副省长,兼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8年1月

  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2年7月6日 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2年7月19日 被批捕。

  2012年12月19日 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检审查起诉。(资料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田学仁放弃上诉情绪平静)

(编辑:SN069)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复旦将研究孔子和尧舜禹是否为真实人物
  • 体育策划-恒大模式能否救中国足球 高清特刊
  • 娱乐独家:冯小刚点将春晚 为杂技姐妹感辛酸
  • 财经公积金提取难演变成养老金 被指劫贫济富
  • 科技阿里“双十一”全天交易额350亿
  • 博客海南博主:台风海燕吹烂广告牌(图)
  • 读书苦孩子:光绪儿时饿得偷吃太监食物
  • 教育女大学生光棍节出租自己 新浪教育盛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