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5日电(记者赵超)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
只有真正扎紧权力的笼子,才能让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决定在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方面,呈现三大看点。
看点一:纪检工作双重领导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双重领导是党章做出的规定,但对双重领导的内容、方式没有明确解释。
决定提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指出,“现有形式下,地方各级纪委主要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客观上存在监督不力或监督过软的情况,特别是对党委一把手的监督。”
“这项改革实施,一方面使纪委的监督更加有力和有效,另一方面将规范和限制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负责人以不适当方式干预反腐败工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说。
看点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
决定提出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除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特别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专家表示,这是对近几年社会各界呼吁实行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制度作出的回应。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表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已建立和运行多年,“但这项制度如果没有公开,其作用就会打折扣”。
“这次提出的公开有关事项的改革,体现出分步骤实施的特点,即先拿新提任领导干部做试点,这意味着今后将会逐渐公开所有官员包括财产情况在内的有关事项。”姜明安说。
看点三:改进作风常态化
10月29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意味着加强作风建设已经上升到党内法规的高度。
决定一方面围绕反对“四风”,对加快改进作风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另一方面明确提出,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
引人注目的是,决定提出要“探索实行官邸制”。一直主张实行官邸制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因在不同地区、部门任职,当前出现了一些官员占有多套住房现象,实行官邸制可以抑制国有资产流失和预防住房腐败。”
决定同时提出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
姜明安表示:“只有建立起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并让这些制度真正运作起来,才能切实有效地反‘四风’、反腐败,控制公权力滥用,保障全体人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