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日记》继承权引官司 蒋家10后人成被告

2013年11月18日10:41  人民网
陈洁如与蒋介石1925年在广州领养的养女陈瑶光(右一),与其子女合影。右二是女儿陈玖莉、右三是长子陈忠人、右四是女婿。(照片为陈忠人提供)   陈洁如与蒋介石1925年在广州领养的养女陈瑶光(右一),与其子女合影。右二是女儿陈玖莉、右三是长子陈忠人、右四是女婿。(照片为陈忠人提供)

  人民网11月18日电 美国斯坦福大学为解决受托保管“两蒋日记”引发的困扰,向加州法院提“交叉诉讼”,将蒋家告上法院,迫蒋家后人研商解决!本案唯一“不姓蒋”被告、蒋介石与陈洁如的养女陈瑶光之子陈忠人强调,他尊重历史,也理解处理日记的复杂,但有人独断独行,他绝不接受。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蒋介石与陈洁如早年在黄埔军校时期领养的养女陈瑶光,2011年曾委托律师对斯坦福和“中研院”发声明,主张她具《蒋介石日记》合法继承权,使两蒋日记保管和出版备增复杂。经常往来美国与上海的陈忠人说,斯坦福提出“交叉诉讼”,应在倒逼蒋家后人不能“久拖不决”。

  陈洁如1949年之后住在上海,后来周恩来协助陈移居香港,直到1971年病逝。高龄87的陈瑶光去年在上海病逝,母女均安葬上海“福寿园”。因陈瑶光曾给斯坦福寄律师函,她过世后,斯坦福则将陈忠人列为本案被告之一。

  称蒋介石“外公”的陈忠人强调,母亲陈瑶光与蒋宋美龄、蒋经国、蒋纬国都是蒋介石法定继承人,目前对处理蒋介石日记有异议的当事人,是蒋经国儿媳与孙辈后人,希望他们先取得解决方案,再与他律师会商,他原则就是相互尊重,协商解决。

  斯坦福作为原告已在9月20日向圣荷西法院,对蒋家遗产法定继承人蒋方智怡、蒋友梅、蒋蔡惠媚、陈忠人等10名被告提“交叉诉讼”,诉请法院判令被告须就各的权益主张达成共识。

  蒋经国儿媳蒋方智怡,2005年与斯坦福胡佛研究所签保管合约,将“两蒋日记”委托胡佛研究所保管。但10年底,在蒋介石日记出版前夕,蒋经国长孙女蒋友梅发出律师函,主张自己是法定继承人之一,两蒋日记法定继承权应属蒋经国全体法定继承人共同公有。

  蒋友梅律师函并称,包括蒋孝章、蒋蔡惠媚、蒋方智怡、蒋友梅、蒋友兰、蒋友松、蒋友柏、蒋友常与蒋友青等9人都是法定继承人,蒋方智怡仅是其中之一,擅自与胡佛研究所签约,侵害其他法定继承权人的合法权利。

(编辑: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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