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摊贩冲突 8岁男童头受伤》追踪
亚心网讯(记者 安方)11月20日,针对行政执法人员与摊贩起冲突,从而导致8岁男孩头部受伤一事,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执法局的相关领导及当事人做出回应,孩子属于误伤,他们已向伤者及家属当面道歉。
11月19日20时许,乌市苏州路和北京路交会处的一个巷口,行政执法人员与卖炒货的摊贩发生冲突,过程中8岁男孩冬冬头部受伤,事后,双方被北京路派出所带走接受调查。
11月20日中午,记者来到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执法局,见到了负责处理此事的高新区(新市区)行政执法局北京路中队中队长张和顺,他告诉记者,事情发生以后,他立刻派人赶到医院,看望受伤男童并支付了治疗费用,“这件事情是误伤,执法过程中可能有拉扯的情况,双方都有情绪,所以就爆发了。”
张和顺说,当晚在冲突现场的,只有一人是正式执法人员,另外3人是协管员,目前,他和那名与摊贩发生冲突的执法人员,都已向伤者家属道歉,“我们已和家属进行了沟通,先把孩子的伤治好,我们日后在执法过程中会改进工作方法,也希望摊贩理解我们的工作。”
张和顺说,他们每天会安排车辆接送冬冬去医院治疗,一直到孩子完全康复。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当时在现场的执法人员张某。
张某说,当晚,他们对北京路和苏州路的占道经营进行巡查,“特别是小西沟附近人流量大,一些商贩占道经营影响通行,我们就开着车过去了,当时,他们收摊的动作有点慢,我说话比较激动,就发生了争吵。”
张某说,自己做的有不妥当的地方,言语有点过激,“当时双方都在情绪当中,如果大家都冷静下来,这件事是不会发生的,他(冬冬)妈妈人挺实在,很不容易。”
对于事情的整个过程,他未做详细讲述,问及孩子究竟是如何受伤时,他停顿了一下说,“人多、人乱,我也没看到。”
随后,记者来到昆明路西五巷,在一间20多平方米的出租屋中,见到了冬冬家人。
冬冬的母亲郑惠霞说,除了治疗费,执法人员还给了他们1000元现金,“我们不想惹事,也就没有办理住院,虽说儿子的颅脑没有大碍,但是医生要求继续打点滴和按时换药”。
冬冬的父亲宋国军说,他和妻子未向对方提出赔偿,也没想刻意追究此事,“只要孩子平平安安,别留下后遗症就行。”
(原标题:乌鲁木齐城管回应:没打孩子 只是误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