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实行严明的纪律和坚决反对腐败写在自己光辉的旗帜上。
1926年7月,全国共产党员已发展到18526人,比四大时增加了十几倍。然而,在党员数量突飞猛进的同时,党的队伍发展以及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还远远不能适应迅速高涨的大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1926年7月,中共第四届中央执委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上发布的《中央政治报告》,明确指出:“党员数量虽然增加而质量确是退化了”,“同志中之一部分,发生贪官污吏化,即有经济不清楚、揩油等情弊”。
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发动反革命政变,大肆搜捕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面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疯狂屠杀,一些意志薄弱、信仰动摇的不坚定分子纷纷登报退党,甚至公然叛变投敌,出卖党的组织和同志,成为可耻的叛徒。革命形势的发展表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保障党的先进和纯洁,建立一个维护党性党纪的专门机构,已经成为党的建设发展的紧迫任务。中央监察委员会 “应运而生”。
1927年5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产生,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大创新,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由10人组成。王荷波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杨匏安当选为副主席,许白昊、张佐臣、刘峻山、周振声、蔡以忱当选为中央监委委员,杨培森、萧石月、阮啸仙当选为中央监委候补委员。
新修订的党章中专门增设了“党的监察委员会”一章,对中央和省监察委员会产生的方式、职责权限范围以及工作运行机制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党章规定:“为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起见,在全国代表大会及省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还负责讨论和批准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报告、人数、改选等工作,“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不得以中央委员及省委员兼任”。
这个监察委员会实际上是我们党的第一个专门的监察机构。它不是党内的工作部门,它是由党代会选举产生的,所以具有非常大的权威性。
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加强纪律检查工作的探索。中共五大党章对中央和省监察委员会的权限作了明确规定,指出:“中央及省监察委员,得参加中央及省委员会议,但只有发言权无表决权。遇有必要时,得参加相当的党部之各种会议”。对于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监察委员会“依合法手续审查之”。
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工作重点主要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其中包括对未能执行党的决议,或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党员严格问责,并按照党纪严肃处理。
五大闭幕后不久,革命形势进一步恶化,大部分中央监察委员相继离开武汉,奔赴全国各地,投入了新的战斗。
监察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八七会议,八七会议通过了《党的组织问题议决案》。这个决议案对于党的纪检监察工作作出了规定。八七会议提出及重申的党纪规定和要求,在随后的土地革命战争和白区地下工作中,对于巩固党的组织,维护党的统一,保证党的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五大之后新修订的党章,1927年下半年,湖北、四川、东北等地也相继成立了省监察委员会。它们分别在各省地方党组织中开始履行职责。
中国共产党在大革命时期和大革命失败后严重的白色恐怖环境中,对加强自身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进行了初步的、卓有成效的探索。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无疑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为加强党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党的建设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萧石月,在当选中央监委候补委员后,任职仅19天,就牺牲在战场上。时年27岁。
张佐臣、杨培森,1927年6月29日在上海总工会开会,由于叛徒告密,同时被捕。两天后,从容走上刑场。张佐臣年仅21岁,是当时最年轻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成员;杨培森44岁,正值壮年。
王荷波,1927年10月18日被捕,英勇就义。
许白昊,1928年2月16日在上海酱园弄开会时,因叛徒告密被捕,就义于上海龙华监狱,时年39岁。
蔡以忱,1928年7月中旬,在湖南澧县组织当地武装准备举行暴动的时候,被国民党逮捕,不久在澧县就义,时年31岁。
杨匏安,1931年在上海工作时被叛徒无耻地出卖了,英勇就义。
阮啸仙,长征开始后,任赣南省委书记兼军区政治委员。1935年3月,指挥红军游击队与敌人进行战斗,不料遭到一颗流弹袭击,壮烈牺牲。
周振声,1928年2月去开封从事革命活动,因党组织遭到破坏,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此后一直下落不明。
刘峻山,是五大上选出的10位中央监察委员会成员中,唯一一位目睹了新中国的成立的人。1985年,刘峻山在南昌去世,享年8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