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诉首起污染环境案
本报深圳11月24日电 记者游春亮 通讯员何文艳 广东省深圳市某实业公司员工丁某,在工作中为贪图方便,利用隐蔽方式将车间电镀槽(化学镍)倒槽产生的部分废水利用软管连接到车间外雨水沟排放至厂外。经检测,车间外雨水沟排放废水中的镍和铜均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丁某提起公诉。此案在深圳市尚属首例。
(原标题:深圳公诉首起污染环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