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舟山市政府下发通知称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由省人口计生委批复,决定将舟山市“双方或一方为舟山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审批范围;自本月19日起正式实施。
早报记者 陆玫
浙江舟山已率先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符合双方或一方为舟山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要求再生育的,经批准,可再生育一个子女。”国家“单独两孩”政策尚未落地,浙江“舟山海岛特批政策”已于本月19日起正式实施。
5月报批7月研究同意
“舟山市是作为特殊情况生育审批政策实施的。”浙江省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告诉早报记者。
11月21日,舟山市政府下发《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计划生育“舟山海岛特批政策”的通知》,称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由省人口计生委批复,决定将舟山市“双方或一方为舟山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审批范围;“舟山海岛特批政策”自本月19日起正式实施。
据《浙江省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生育审批办法》规定,夫妻依法收养1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1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夫妻等均属特殊情况生育审批范围。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9条明确,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舟山市卫计局副局长夏前峰昨日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批准舟山市先行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请示》今年5月正式上报省政府审批,7月,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先后研究同意,在舟山市实施海岛特批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单独两孩”政策后,舟山积极与省里沟通对接,争取尽快实施。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浙江省人口计生委决定在舟山实施特批政策。
连续11年人口负增长
舟山市政府的《通知》里表述,“单独二孩”政策“对逐渐优化全市人口结构,缓解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促进人口有序迁移流入,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自1997年以来,舟山户籍人口持续缩减,连续11年出现人口自然负增长。舟山人口总量少,长期的超低生育水平使人口结构性问题突出。”夏前峰表示,去年,舟山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20.32%,浙江全省为17.87%。至2012年末,舟山市户籍人口97.18万。
据《通知》,符合“舟山海岛特批政策”条件的再生育审批,统一由夫妻中舟山户籍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按特殊情况生育审批程序办理。从本月19日至2014年3月31日期间,可以简化审批程序;2014年3月31日后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再生育审批办理规定》办理。
“因考虑到再生育审批实行乡镇政府、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两级审核批准,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政策制定了一个过渡期,可简化审批程序,拟近期再生育的市民要抓紧办理审批手续。”夏前峰解释称,2014年3月31日的时间点是基于舟山自身情况所作出,与浙江全省何时放开“单独两孩”并无关联。
符合“舟山海岛特批政策”条件的再生育审批,统一由夫妻中舟山户籍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按特殊情况生育审批程序办理。
从本月19日至2014年3月31日期间,可以简化审批程序;2014年3月31日后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再生育审批办理规定》办理。
(原标题:舟山率先实施“单独两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