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记者贾凡)近日,在渭南市经开区辛市镇新冯村公布的2013年财务收支中,有“给镇领导送礼2600元”和“党员春游费9000元”开支,引起经开区检察部门重视。日前,该区给予新冯村党支部书记刘忠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镇党委书记石存祥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如数追回“送礼”、“春游”款项。
镇干部家过事,村上“公款”行礼
近日,网友“还一丝阳光”在网上发布了一张“诚实的村务公告——渭南新冯村财务收支公布送礼金额”的帖子。其内容显示,在该村2013年上半年的收支公告中显示:“2月4日付,给镇领导送礼2600元”和“2月4日付,党员春游费9000元”等字样。该帖发布后,立即引起众多网民热议。
11月24日,记者来到该村村委会院内,墙上贴的新冯村今年上半年的收支公告,大部分已被撕掉,剩下的纸片已褪成白色。“公告早在六月份就公布了,大家有时也不太注意看,对里边的内容也不想多说。”村民刘某说。
“给镇领导行礼2600元”等账务,是否真的存在呢?对此,新冯村党支部书记刘忠成表示,“送礼”是镇上有两个干部的父亲去世了,他和村上一村组长、出纳、当地派出所一辅警等5人前去吊唁。
“当时大家身上都没带钱,我就让出纳先垫资,按每人200元礼钱行礼,再买了花圈,随后吃顿饭,共花了2600元。”刘忠成说,几天后,他把当天垫资的钱收齐后,还给了出纳。
“去年‘七一’时,村上决定让村上党员去延安学习,考虑到部分党员年纪较大,后来外出学习取消,在临近春节时,为每个党员发了300元,让自己购买书籍学习。”刘忠成说,但做账时还是按照春游账务来做。
“送礼”、“春游”款项已被追回
随后,记者从渭南市经开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了解到,经调查,被曝新冯村两项开支属实。其中,2000元属2012年辛市镇党委书记(时任镇人大主席)石存祥的父亲及镇干部刘永清的父亲先后去世,该村党支部书记等5人去吊唁所行礼金,两家各行礼1000元(吊唁5人每人行礼200元),其余600元属买花圈、吃便饭支出。村务公开后,两名镇干部已于今年9月29日将该款项退还;党员春游费是在2月4日支出,调查组对照发放名册已将发放费用全部收缴。
该部负责人说,对此,经开区管委会决定给予新冯村党支部书记刘忠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辛市镇党委书记石存祥行政警告处分。
负有对村财政监管不力责任的辛市镇财政所所长谢新生,因今年7月份挪用公款罪被临渭区人民法院判决,虽然被免予刑事处罚,但是犯罪事实成立,区上决定给予其撤销行政职务,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原标题:村上贴出财务公告:“给镇领导送礼2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