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11月26日电 记者潘从武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从2008年至2013年10月底,新疆检察机关查处百万以上贪污及挪用公款案128件,183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落马,其中厅局级1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81亿元。
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513件543人,其中大案要案276件。坚决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案件,依法查办864人;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办491人,同比前5年上升25.4%和115.4%。
针对一些行业和领域“潜规则”盛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情况,新疆检察机关加强与行业主管和行政执法部门配合,5年查处医药购销、资源开发、产权交易等领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204件。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自2009年以来,新疆检察机关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侦查项目审批、招投标、规划调整、质量监管等环节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6件。
此外,2008年5月以来,新疆检察立案侦查征地补偿、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社保、家电下乡等环节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40件,依法查办一批虚报冒领、截留侵吞、中饱私囊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今年,检察机关重点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和专项款物管理等9大领域贪污贿赂案件369件。
(原标题:新疆5年15名厅局官员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