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9日消息(记者白宇)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中国之声连续播出了有关《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公安局欠债18年没有偿还,借款凭证持有人追讨无门》,《望奎县公安局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办公家具“气派” 》等报道。报道播出后,望奎县公安局通过中国之声向当事人公开道歉,并在此前归还欠款61万元。昨天,望奎县联合调查组就相关责任人的处分情况进行了通报。
望奎县联合调查组新闻发言人韩雪峰首先介绍了相关事件的工作进展:
韩雪峰:目前,望奎县公安局欠款问题已经圆满解决,债权人对此表示满意;办公室超标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购买的豪华办公桌椅已全部上交到国资部门,现正由国资部门进行拍卖处理;发票造假问题,由于望奎县公安局并不知情,属家具销售方单方面行为,公安局已要求家具销售方开具真实发票;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购买办公桌椅的问题,已既成事实,属违纪行为。
韩雪峰随后就相关责任人的纪律处分情况进行了通报。
韩雪峰:望奎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刘文辉作为一把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公安局在购买办公桌椅过程中,违反集中采购规定擅自大量购买办公桌椅,已构成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刘文辉应付主要责任,根据绥化市纪委绥纪【2013】14号文件的规定,给予刘文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望奎县公安局政委高军,负有其他直接责任,根据望奎县纪委望纪【2013】22号文件的规定,给予高军党内警告处分;望奎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屈金武,全程参与了此次自行购买,在入账核销的票据上签了经手人,负有其他直接责任,根据望奎纪委望纪【2013】23号文件规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联合调查组表示,望奎县将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
(原标题:黑龙江望奎公安违规采购豪华家具 局长等3人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