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院长艳照事件女方称将起诉 已获45万赔偿

2013年11月29日13:30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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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艳照(图片来自网络) 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艳照(图片来自网络)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选辉)近日有微博爆料称,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纪玉华与重庆一高校27岁女教师发生婚外情,女方还曾到厦大欲跳楼。对此,厦门大学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回应称,纪玉华已经不再担任院长职务,女方“有许多撒谎行为”,校方正在配合警方进行调查。

  今天上午,涉事女子的母亲告诉《法制晚报》记者,目前已经委托律师起诉纪玉华,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网曝厦大院长陷艳照门

  11月24日,网友“罗勇全”发微博称:“54岁的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纪玉华,谎称自己离婚26年,欺骗重庆一高校27岁女教师,并致其怀孕。现女教师和父母在厦大讨说法,院长玩失踪。女教师欲跳楼,幸被救下。”同时还上传了多张照片,其中有几张纪玉华亲吻一名女子隆起肚皮的照片,表情迷离。

  该怀孕女教师的母亲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琴(涉事女教师化名)是重庆一高校教师,今年5月认识纪玉华,之后纪玉华几乎每周末都会从厦门飞到重庆看小琴。6月,纪与小琴发生了关系。

  小琴母亲说,10月,女儿告诉她自己怀孕了,此时胎儿已4个月。然而在谈婚论嫁的时候,纪玉华袒露了自己还未离婚的情况。后来纪玉华表示会与妻子尽快离婚、和小琴结婚,并写了一份承诺书,表示要支付80万元给小琴弥补伤害,几天后支付了45万元给小琴父亲。

  根据小琴母亲的说法,10月21日,纪玉华以处理离婚事务和工作为由把她们母女带到厦门。但是到了厦门后,纪玉华的态度就发生了转变。

  小琴母亲说,10月24日晚,纪玉华要求做亲子鉴定。10月25日,纪玉华又要求不做亲子鉴定,承认孩子是他的,直接谈赔偿。后因各种原因,双方谈判破裂。

  女方 母亲回应“将起诉”

  厦门大学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回应称,纪玉华已经不再担任院长职务,女方“有许多撒谎行为”,校方正在配合警方进行调查。

  “校方在网上曝光这个事情后,就向纪玉华质询过。”厦大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经了解,纪老师与这个女的有交往,但感觉是受到欺骗,后来发展为敲诈。纪老师之前已经向警方报案。”这位负责人透露,小琴有诈骗前科,而且撒谎,“她不是重庆高校教师,是无业游民,使用的名字、身份和她父母的工作都是假的。”

  今天上午10时,小琴母亲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因为这个事情搞得身心俱疲,“现在我高血压犯了,正躺在床上。”

  小琴母亲说,她已经把委托书、承诺书、房产证等证据交给律师,委托律师对纪玉华的行为进行起诉。

  文/记者 王选辉 综合《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女方将诉厦大“艳照”院长 厦门大学回应称 纪玉华已不再担任厦大院长职务)

(编辑:SN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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