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类似薄熙来案件审判将选更合适方式公开

2013年12月05日03:09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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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最高法法官们集体宣读法官誓言。京华时报记者欧阳晓菲摄 昨天,最高法法官们集体宣读法官誓言。京华时报记者欧阳晓菲摄

  京华时报讯(记者孙思娅) 昨天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最高人民法院邀请特邀监督员、网友、微博大V共40余人,旁听审案、观摩宣誓。对于网友关心的薄熙来案审判是否会成为这类案件的样板的疑问,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这类案件并非只有一种公开方式,各级法院今后将通过更合适的方式,满足公众的知情需求。

  孙军工表示,薄案审判公开的力度非常大,它的微博公开审判的信息公开方式,是新媒体环境下,人民法院应当重点关注,并重点使用的一种方式。

  孙军工指出,并非今后所有的贪腐案、公职人员渎职案都只有微博直播一种公开方式。要重视统筹协调,注重新媒体也要兼顾传统媒体,要充分考虑受众易于并乐于接受的方式传递审判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需求。

  对于鲜有普通公民能旁听此类公开庭审的问题,孙军工表示,让所有关心案件的公众都到现场旁听不现实。法院今后将借助各种媒体使公众能够通过手机客户端、微信、微博、视频等接收信息。

  焦点问答

  “转发500次”标准有依据

  网友: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中,“转发500次”的标准不科学,容易作假。

  孙军工:“500次”是根据实证研究和理论研究得出的数据。司法解释首先是要解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其中的重点就是标准如何确定。为了统一检法两家的办案标准,所以要有司法解释,这是它的功能。

  标准的制定首先要立足实践,要了解类似这种案件大概出了多少,比如转了多少次,转了3000次,转10次,转2万次,要做全面的量化分析,采集这些基础数据后做相对平衡的处理,确定数量,也就是定罪的标准。这是标准的依据。这个标准的确定一定要考虑到实际的发生环境,可能带来的危害是什么。

  法官违纪处理情况将公开

  网友:对法院或办案法官的投诉,能否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孙军工:网络环境下,特别是微博的迅猛发展,使得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越来越没有藏身之处,网民的监督是发现问题的重要渠道。很多法院还是能够通过微博等渠道,第一时间回应警车滥用、法官违纪、着装不规范、裁判文书错漏等问题,对很多违纪、枉法案件也能够及时处理。

  目前,针对法官的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已在最高法官方网站正式建立,法院也会通过新闻发布会的方式,通报人民法院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线索和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

  ■相关新闻

  庭审直播将出指导性文件

  昨天,最高法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指出,对于公开审判的案件,新闻媒体记者和公众可以旁听,审判坐席不足的,应优先保证媒体和当事人近亲属的需要。

  孙军工表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积极拟定并将尽快出台关于规范庭审直播的指导性文件。

  孙军工称,最高人民法院切实加强全国法院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目前,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均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对发布会进行网络、微博直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在今年年底前,设立新闻发言人的法院要将新闻发言人的名单及联系方式在其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原标题:类似薄熙来案件审判将选更合适方式公开)

(编辑: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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