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真正有质量的城镇化
本刊评论员
我们未来的城镇化政策,出发点不仅不会刺激新一轮新城热,而是更加强调要走集约、节约的城镇化道路,强调土地的高密度使用,强调对农民工的吸纳,强调旧城的更新与再生提升
12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了2014年经济工作,听取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情况汇报。会议再次强调,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并出台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新型城镇化,一个重要的认识是总结过去发展的经验,扬长避短,做到真正有质量的城镇化。
过去30多年来,我国的城镇化经历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完成了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时间走过的历程,为走出一条富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和实践。但我们也必须看到,这个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最显著的问题之一是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城镇化质量不高,是一种外延扩张发展的模式。一个突出的特征是新城在总体数量上的迅猛增加,同时单个新城在面积上的铺陈扩大。
新城扩张,核心即盲目圈地造城,有的新城区规划面积达到了现有城市面积的一倍多,面积几十平方公里、上百平方公里的新城屡见不鲜。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人口城镇化缓慢发展。1996年,我国城镇面积是1.3万平方公里;到2011年,扩大到5.3万平方公里,增加了310%,而同期的城镇人口只增加130%。
在城镇化起步与快速发展阶段,新城数量的增加、面积扩张,有其必然性。但是,城市面积膨胀不已,远远超出吸纳城镇化人口增加的速度,这反映出的一个严峻现实是:土地粗放使用,浪费了大量的有限资源。
更糟糕的是,某些地方政府在大举征地建设新城过程中,与农民的矛盾不断加剧,少数地方甚至引发恶性冲突事件。同时,大举建设新城,导致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加大。
滥建新城现象已经受到中央的重视。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出京视察,指出城镇化不是土地城镇化,而是人口城镇化。这再次击中了我们过去城镇化的“软肋”,是对肆意浪费土地资源、滥建新城的一种批评。
未来的城市建设该如何做?
首先,中国城镇化还在快速发展过程之中,因此新城建设发展不会停止,但数量增加、面积扩张的势头将会显著减缓。我们未来的城镇化政策,出发点不仅不会刺激新一轮新城热,而是更加强调要走集约、节约的城镇化道路,强调土地的高密度使用,强调对农民工的吸纳,强调旧城的更新与再生提升。
其次,作为新型城镇化的载体,新的城市建设将更多地体现城市新内涵。从19世纪末英国人霍华德提出新城市建设的概念开始,新城之于老城,表面上是在老城边上再建、再造一城,实质上是城市发展模式、功能性质的推陈出新。一百年前的新城建设主要解决老城区拥挤不堪、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今天的新城则寄托着人们探索绿色、智慧、生态等城市发展道路的美好追求。
此外,城市建设发展的内在机理将会更加健全、优化。部分主体角色的越位、错位、失位,导致了城市发展的非理性发展。比如,一些政府部门追求政绩而得不到必要的约束与惩罚,使得他们更加倾向于上任之初,就不计后果另起炉灶,再造城市新地标。企业家们热衷于全新的城市开发,这样既迎合政府部门的好大喜功,又获得了超额利润。
未来,随着相关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们有理由相信,城镇化发展终将驶入更加理性的发展轨道,城市终将焕发勃勃生机。